這一份奏摺到了閻君面前,既能提醒他,這裡還留著一群人呢,更有說不盡的妙處。
隱晦而實際。
竇建德固辭不收,捫心自問,罵苛政猛於虎,罵小吏是吸血的臭蟲,又不是只有他一個人這麼說,誰想出來的就歸誰。
官員們一方面是想保持自己的道德,另一方面是這麼多人都聽見他說了這話,更沒法私吞。
他們只想官復原職,不想當獄尉。
「別客氣了,我們誰拿去,誰就成了臭蟲。」
「能說是蚊子嗎?」
眾人轟然大笑。
竇建德也笑得不行,拱手團揖:「話說至此,恭敬不如從命。」
李密好氣哦,這裡的人根本不懂得尊敬人,他不過是幫人補房頂,修書架,釘桌子,教人耕種釀酒而已,這幫人就如此敬重竇建德!
第218章 還差一點
台下有兩個鬼,一個是鬼魂王金兒, 一個是鬼魂的叔父王三。
王金兒自述:「小人王金兒, 這狗賊是我父親的兄弟。小人年幼喪父, 母親善於經營家業,置辦下大片田產, 外祖家也是赫赫有名的大商人,更與仕宦有親。母親病重,家業交由我承擔, 王三與市令和外地商人勾結, 小人憂心母親的疾病, 一時言語無措,在當官的面前說錯了價格, 他們把我往死里擠兌, 逼著我以這價格出售貨物, 否則就治我一個欺行霸市的罪狀。蒼天吶, 小人把一升寫成了一斗,照價賣出去, 頃刻之間就傾家蕩產!小人壯著膽子, 去市易司告狀, 那位大老爺願意做主, 要有人證, 王三上堂作證,徹徹底底的坑了我一次,我母親因此吐血而死, 小人這才知道,王三表面上與世無爭,暗地裡一直想謀奪我家家產,小人殺了王三,旋即自殺。」
王三:「皇帝大老爺!他外祖家因與突厥經商,被官府查辦,是犯罪的人。他娘是個黑心商人,低買高賣,和官府採買的人勾結,以次充好,坑害死的人兩隻手數不過來。市令恐嚇小人,說要是不作證,就讓小人的鋪子開不下去。市令還說這事兒各憑本事,王金兒自己寫錯了,能怪誰?」
王金兒:「我還沒簽字畫押!」
這個案子人間的判官審過了,城隍不同意又重審,送到陰間之後,像這種有爭端的都必須由判官重審,重審的判官又不同意前兩個結果,於是送到了閻君面前。
這不是單獨的案件,而是連續的,王金兒的娘是不是黑心商人和這件事有關嗎?按照人間的法律,侄子殺親叔叔,死刑。為父母報仇,赦免。
按照陰間的法律,生前犯罪受到相應的懲罰之後,地府就不再懲罰,但僅限一命抵一命。
巧了,王金兒手裡只有他叔這一條人命。
自殺算償命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