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到手,自然得花去。
德升銀行隔壁就是美美百貨,裡面華服、金銀、舶來物,應有盡有。
阮蘇帶著小紅,走在繁華的百貨大樓內。
幾家她前兩天光顧過的店員認出她,連忙與她打招呼,恨不得化身成餓狼將這位出手闊綽的貴客拖到店裡去。
阮蘇停在一家金店門口,眼睛盯著櫥窗里一個金燦燦的、等比例的金枕頭,挪不動腳了。
店老闆眼尖地迎出來,迅速用目光將她審視一圈,最後定格在她手上的翡翠戒指上,笑得堪稱諂媚。
“這位小……這位太……”
小姐太太的稱呼在口中打轉,對於面前這位奇女子用哪個都不合適。
他機靈地轉起腦筋,用了個海外傳來的說法,“這位密斯,想看點什麼?”
阮蘇指著金枕頭,“這個有多重?”
“不重不重,五兩三錢而已。”
五兩是250克,三錢是9克,半斤左右,確實不重。
阮蘇是想在外面套個枕套,多塞點棉花,將來好帶著跑路的。可要是太輕的話,那就沒什麼意思了。
“有沒有更重一點的?”
“有啊,您要多重?我都可以讓師傅給你打。”老闆兩眼放光,知道來了大魚。
阮蘇問:“你們金子都是自己打?”
“那可不。”他進去抓出幾根金項鍊,展示給她看,“你瞧,多好的做工,南邊都比不上呢!而且保證不給您缺斤少兩,用十足十的好料!”
阮蘇琢磨著該不該在他這裡打一個金枕頭,忽然背後傳來一聲嬌滴滴的叫喚。
“咦,這不是五妹妹嗎?怎麼這樣巧,居然在百貨店裡遇上了?”
三人回頭一看,店老闆倒是最先叫出聲。
“這不是玉嬌姑娘和小春鵑姑娘嗎?二位今日怎麼不唱戲,出來逛了?”
店老闆沒認錯人,身後兩位站在一起花枝招展的美人,正是玉嬌和小春鵑。
兩人原來是戲園子裡唱戲的,半年前被段瑞金相中,陸續買回家做了三姨太和四姨太。
小春鵑年幼一歲,性格膽怯,被他一說先紅了臉,仿佛身份見不得人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