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偷得櫻桃值多少錢?我幫她賠,你們不要抓她。”
警察面露詫異,顯然沒想到這種年頭還能遇到拔刀相助的,還是個女人。
不過窮光蛋抓了也是白抓,要是有人願意替她賠錢,還好交代一些。
他們派了個人跑去教堂里找來一位洋人代表,經過半小時的協議後,阮蘇用一百塊銀元為自己買了個髒兮兮的小丫頭。
帶著小丫頭就近找到家酒樓,要了個包廂。
她讓老媽子和司機在車裡等,自己單獨面對這位新朋友。
夥計進來點菜,阮蘇不餓,要了壺茶便打算讓他走。
小丫頭睜著一雙狐狸般的大眼睛,小心翼翼問:
“我能點幾個菜嗎?我真是做夢都想來酒樓吃頓好飯。”
阮蘇笑道:“好啊,你點。”
她當真不客氣,點了好幾道大菜。等送上來以後沖阮蘇咧嘴一笑就當客氣過了,雙手並用地吃了起來。
阮蘇慢條斯理地喝著茶,看她吃得滿嘴油,腦中有自己的打算。
狼吞虎咽地塞了好一會兒,小丫頭的進食速度總算慢下來,抬頭看她,指著盤子道:
“你也吃啊,我一個人吃不完。”
“不急。”阮蘇擺擺手,問夥計要來紙筆,親自寫了封賣身契,寫到一半時抬頭問:“你叫什麼名字?”
對方很大度地說:“你愛叫我什麼都可以。”
“那不行,你之前沒名沒姓么?”
她好似很不樂意提這事,悶悶地報出三個字。
“孟茵曼。”
聽著挺像個文化家庭出來的,阮蘇不由得多看了她一眼,在賣身契上填下她的名字,連同筆一起遞了過去。
“簽了這個,以後你就跟著我。其他的不好保證,一天三頓飯少不了你。”
孟茵曼把油手放在褲腿上蹭了蹭,拿起筆卻猶豫了。
阮蘇不催,只看著她。
她想了許久,大概找不到更合適的路可走,咬咬牙關簽了自己的名字。
阮蘇收回來,發現她的字比自己寫得還好看些,是端端正正的小楷。
疊好賣身契放進手袋,她丟給她十塊錢,起身道:
“你今晚自己找家店住,明天上午來段公館後門,有人會接你進去。”
孟茵曼詫異地瞪大了眼睛,“你是段公館的人?”
阮蘇沒興趣說太多,準備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