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來是看不起,二來是看了也多半看不好。
《求醫》寫的,就是一家人為了看病求醫,傾家蕩產的故事。
當然了,他現在還沒動筆。
穆瓊跟李總編談了很久才離開。
離開的時候,他照舊拿走了五塊錢的稿費——他的稿費雖然漲了,但要從下一次刊登開始漲,之前登的,還是千字一元。
不過,下一次刊登不遠了。
明天將刊登《留學》的第四個五千字,之後,《留學》這個故事,還將由每周刊登兩次每次五千字改成隔日刊登,每次刊登三千字。
這樣,每周刊登的字數其實沒多多少,但次數變多,大眾報也能好賣點。
從大眾報編輯部離開,穆瓊先去了一場菜市場。
自打挨過餓,他現在最感興趣的就是吃了,每次拿了稿費,第一件事就是去買菜。
所謂的菜市場,其實就是聚集了很多拿了自家種的菜來賣的農民的地方,一般早上,那裡人是最多的,到了下午,人就少了,到了晚上,大家就都回去了。
這會兒是中午,市場上還有不少人在。
穆瓊看了一圈,看中了一隻活蹦亂跳的大公雞。
那公雞雖然被捆住了腳,但長得特別精神,身上的毛油光發亮,看著就討喜,一定很好吃。
穆瓊花三角錢把它買了下來,想到拎著只會動的活雞回去挺麻煩,他又不會殺雞,就問賣雞的人能不能幫忙把雞殺了。
「幫忙殺?可以,但雞血你怎麼拿回去?」賣雞的問道。
「雞血我不要。」穆瓊道。
賣雞的驚訝地看了穆瓊一眼,跟賣豬肉的借了把刀殺了雞,還把雞血放到他帶來的一個竹筒里,等殺完,就把死雞給了穆瓊。
穆瓊拎著死雞回家,然後就被朱婉婉埋怨了:「瓊兒,你也太不會過日子了,雞血是好東西……」
這也就算了,朱婉婉燒了開水,澆在雞上把雞毛拔了之後,竟然還把雞毛留下了,放在院子的角落裡曬乾。
據說,曬乾的雞毛是可以賣錢的。
穆瓊還是頭一次知道雞毛也能賣錢……
「娘,我們現在不缺錢了,不用這樣節省。」穆瓊道。
「哪能不節省,我們現在連個自己的房子都沒有,也沒有地,要是以後遇到點什麼事情……」朱婉婉很是憂心:「更何況你到了結婚年齡,昌玉再過幾年也要嫁人了,這些都要錢。」
「我結婚還有昌玉嫁人的事情不急。」穆瓊道,他上輩子從沒喜歡過什麼人,一直過得清心寡欲的,這輩子……應該也不會早早結婚。
至於穆昌玉……她怎麼著也要二十歲才結婚吧?那就還有好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