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他看到有個十五六歲的少年穿著破破爛爛的褲子,在街邊彈琴,用帽子跟人乞討。
他就上去,問這個少年有手有腳,為什麼不去工作,要在這裡的乞討。
那個少年無語地看著張幸:「大叔,我這是在追求夢想!」
追求夢想?張幸愣了。
「而且我還在讀書好不好!我這個年紀怎麼可能去工作,誰會僱傭童工啊!」那少年又道:「今天是周末,我才有空出來當流浪藝人的!」
原來,人家的夢想是成為一個流浪藝人,破洞的褲子是時髦……
原來,這樣個子跟他一樣高的少年,是不能去工作的,是童工……
張幸目瞪口呆。
書店的老闆看到這裡,卻輕笑出聲,笑著笑著,又哭了。
他曾經有個兒子,那年也是十五六歲,這孩子總覺得天大地大自己最大,還有很多想法,喜歡偷溜出去看戲。
最後……這孩子死了。
他都不知道這孩子是被誰殺死的。
自己的兒子,如果也能生活在那樣一個年代,過得那麼肆意就好了。
書店老闆擦掉眼淚,接著往下看。
那個少年買了油炸的雞肉給張幸吃,抱怨父母平常不給他吃這樣的垃圾食品。
這樣好吃的東西,竟然成了垃圾食品?
外面的世界,和精神病院是完全不一樣的。
那個孩子回家去了,張幸卻還在街上遊逛,他學著那個少年,用從文具店買來的筆墨在路邊賣藝賺錢,然後買垃圾食品吃。
天不知不覺黑了,路上的人不減反增,很多男男女女手牽著手在街邊閒逛。
這裡的女人都很開心,她們有些塗了口紅有些沒塗,但都很自信,一看就知道她們過得很好。
這裡的孩子都很受寵愛,年紀小的被父母抱著牽著,年紀大的,還有一群群結伴逛街的。
他甚至還跟著人流,進了一家非常大非常大的商店,這裡賣什麼的都有,從蔬菜水果到各種零食,從油鹽醬醋到各種玩具,從鍋碗瓢盆到衣服被褥……
整個夜晚,這個城市都燈火通明,而他也一直捨不得睡。
第二天早上,東方,火紅的太陽冉冉升起。
張幸想,這是他們的未來。
故事到這裡就沒了,書店老闆卻還看得意猶未盡,同時,心裡也酸酸澀澀的。
這是他們的未來。
這天幸,怎麼就不多寫點?
書店老闆忍不住在心裡抱怨,偏這時,他突然看到這個故事結尾,竟然有一個小小的公告。
《我在百年後》這部書,竟然要暫停連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