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寫, 魏亭幫他謄抄也不錯。
穆瓊以這個掌柜的視角, 又寫了兩篇「我」親眼所見的,日本人欺壓「我」周圍人的文章。
這可以跟之前那一篇連在一起發表。
最後穆瓊更是寫到,文里的「我」身負血仇大恨,卻沒辦法報復, 才會來了上海。
而「我」在上海居住多年,最近看到日本人顛倒黑白,才會氣憤之下寫文章投稿……
這一來……看著就更真實了。
穆瓊花一個多小時寫好掌柜的故事之後,當即又提筆, 以一個妓女的身份開始寫故事:「我是十里洋場的一個女妓……那日,我和弟弟去了外婆家玩, 父親說好過了晌午來接我們,但遲遲不見人影,我便帶著弟弟往家裡走。路上,我想著父親言而無信,我定要跟他討雞蛋吃,弟弟又說,他要讓父親給他做大馬……我們一路回去,說說笑笑,突然抬頭,竟發現家中冒起火光……」
這個故事,寫的是這個妓女的父親,因為日本人要搶走他的牛,跟日本人起了爭執,最後不僅一家人被殺,還被放火燒了房子。
上一篇,穆瓊是以中年掌柜的角度寫的,用詞還有心理描寫之類,都很符合一個中年男人的人設,而這次……他寫的東西,完全就像是一個女人寫的。
特別是文章最後,更是寫的字字泣血。
霍英自認是個鐵石心腸的,看了之後也不免對這個女子心生同情,甚至都想慷慨解囊去幫她了。
然而,寫這個小說的,其實是個十七歲的少年。
他這麼想著,神情古怪地看向穆瓊。
穆瓊接連寫了兩篇,有點累了,這時候卻是翻起霍英讓人送來的資料。
這些資料,寫的基本都是大事。
穆瓊翻了翻,發現最下面還有日本人做過的所有的事情的匯總記載。
他打開一看,最後目光在其中一條記錄上頓住了。
1894年11月21日,日軍攻陷位於遼東半島的旅順。
穆瓊突然想到了一件事。
旅順大屠殺……在這時還沒有被披露出來。
日軍在中國的屠殺,最有名的是南京大屠殺,只是這樣的屠殺,其實不止一次。
事實上,早在1894年,日軍攻占旅順之後,就對城內進行了四天三夜的大屠殺。
當時那場戰爭,清軍戰死兩千餘人,日軍僅死了二百八十人,可以說日軍是大獲全勝的。
可他們並不滿足,在將清軍全部殺死之後,竟然又開始屠殺城裡的百姓,殺死了約莫兩萬平民。
按照當時隨行的國外記者的說法,這座城市最後只有負責掩埋屍體的三十六個人倖免於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