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 他窮困潦倒, 一年後的今天,卻有了房子,身邊也有了不少錢。
當然了,這一年他真的很忙。
穆瓊上輩子因為身體不好壽命不長的緣故, 一直很珍惜自己的時間,但就算這樣,也不曾像這一年一樣,過得這麼充實過。
教育月刊編輯部, 大家都在忙著。
如今這部雜誌已經不缺稿子了,甚至稿子還挺多。而那些寄來的投稿普通編輯看過之後, 覺得好看的,就會選出來,最後統一交給穆瓊。
穆瓊會將那些稿子一一看過,合適的留下,不合適的就讓人退回去,那些不合適但是寫的好的,他還會給點建議,讓對方去別處投稿,或者乾脆全部寫完了再出書。
他看東西很快,在沒有手機之類的東西分他的心的情況下,只花了一個多小時,就把這部分工作做完了。
然後,他就拿出稿紙,開始寫《流浪記》的結尾。
《流浪記》里的豆豆的生活,過得非常精彩。
書里的季節,已經從夏天變成了冬天。
天氣越來越冷,豆豆為了能暖和一點,晚上睡在垃圾車裡,白天躲在飯店後廚的煙囪下取暖。
他還跟著人去翻垃圾桶。
有一次,他們翻到了一包大戶人家的舊衣服。
為了不讓別人撿走自己的衣服穿,扔衣服的人刻意用剪刀把衣服剪碎了,但那些乞丐,還是將破衣服一搶而空,也就一條給小女孩穿的蕾絲裙沒人要。
這裙子雖然漂亮,但一點都不保暖,因為綴滿了蕾絲,連做抹布都不行——太粗糙了!
就這麼一條裙子,還是剪壞了的裙子,被豆豆搶到了。
他先套在衣服外面,結果被人當成了女孩子,然後腦筋一轉,乾脆仔細地拆下上面的蕾絲去賣。
有個姑娘買下他的蕾絲,縫在枕套上,最後做成了一個漂亮的嫁妝,倒也剛剛好。
……
豆豆按照現代的話來說,是個充滿正能量的人,他雖然一直在流浪,但依然會努力幫助別人,就算再艱難,也不會放棄希望,而是努力讓自己過得更好。
在別人因為生活困苦,懶得收拾屋子的時候,他在自己住的橋洞旁邊撒了花種。
在別人覺得他們這輩子就這樣了,過得渾渾噩噩的時候,他會學著寫店鋪招牌上的字。
他還不止一次地向別人自薦,說他能幹活,願意幹活,希望有人能給他一個工作。
然而他太小了,又營養不良沒什麼力氣,壓根就沒人要他——招他是要管吃住的,另外招個年紀比較大能幹活,家就在附近知根知底的學徒,也只要管吃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