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時御垂眸看了眼桌上的手機。
圖片是銀行流水,似乎是從某台手機翻拍的。付款人和收款人的名字清清楚楚,每月一筆或多筆,少則幾千,多則幾萬。
看到這些,傅時御沉默了。
然而,他的沉默卻不是因為看到黎韜給唐希恩匯錢的證據,而是因為這種男女間的爭風吃醋他不太想插手。
見他沒說話,黎太太以為他也默認了黎韜的行徑就是在bao養唐希恩,頓時就像是找到戰友一般,委屈得眼淚嘩嘩往下流。
這一哭,讓傅時御原本就不耐的心情更加煩躁。
他站起身,往距離黎太太最遠的陽台門走去,默了片刻,才轉身看向唐希恩,「唐律師,我建議你報警。」
聽了這話,黎太太有一瞬間的錯愕。
她恨恨看向傅時御,反倒是止住了眼淚,而後一派輕鬆地靠向沙發,挑釁地看著唐希恩:「快去報警!我就怕這件事鬧得不夠大!你最好把我告上法庭,讓全國人民都知道你是什麼爛貨!」
她越說越過分,坐在一旁始終沉默不語的唐希恩突然冷冷一笑,「根據《刑法》第245條的規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就算數罪併罰,黎太太至少也要坐三年牢,你確定還要我鬧大嗎?」
黎太太猛然噎住,囂張氣焰頃刻間跌了一半不止。
她雖然身為知名大律師的妻子,但由於夫妻關係冷淡,黎韜從不願跟她普法,故而她以為自己帶人闖入唐希恩家,就算鬧到警局和法庭,至多就是罰款或警告,怎麼可能上升到坐牢這麼嚴重?
但唐希恩一口一句《刑法》和「規定」,好像真的挺像那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