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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組織里,特別還是商務部這樣的國家組織,沒有人會拒絕晉。而唐希恩這種一旦做了就要做出成績的人,因為無妄之災而錯過副司長這個位置,對她來說,是很遺憾很難過的,絕不像她安慰傅時御時那般雲淡風輕。
二月十八號,唐希恩和傅時御再次前往洛城,兩天後就是傅正鄴強姦傷人案的正式庭審了,其實應該早點過去準備,但因為唐希恩接下來要請長假,條法司一些工作要先交接清楚,故而就拖到到這一日。
他們到洛城後,第一時間去見了傅正鄴,主要還是想從傅正鄴口中問出那晚上和他在一起的女人是誰,只要他願意說,只要那個女人願意上庭作證,那麼這個案子絕對能贏。
可在這個事情上,傅正鄴還是一如之前的態度,閉口不提那晚上與他在一起的女人。
傅時御氣得臉色都變了,直接問他是不是在撒謊,其實那晚上在他房裡的就是被害人。聽到兒子懷疑自己是強姦犯,傅正鄴的臉色這才出現一絲不忿和鬆動,但也僅僅是片刻,很快又恢復了那副「我沒做,但我也不說」的樣子。
唐希恩一直在旁邊和他分析事態的嚴重性,他聽到最後,竟直接跟她說,如果覺得沒把握,那就放著讓其他律師處理。
傅時御簡直是氣得話都說不出口了,回到酒店後,想立馬收拾行李回國,被唐希恩勸住了。唐希恩覺得,傅正鄴現在死活不願鬆口,等到了庭審,見到形勢對他不利,那時候心態可能會改變。
二月二十日,傅正鄴強姦傷人案在洛城法院進行庭審。
唐希恩作為次席律師出庭,傅時御則坐在後方的旁聽席中。
庭審正式開始,檢方直接將幾大有力證據呈現在法官及陪審團面前,並且安排了鑑證科的鑑定人員及被害人的室友出庭作證。所有證據及證人的證詞都對被告十分不利。
首先出庭作證的是對現場搜出來的TT進行鑑定的證人,檢方的問詢結束後,首席律師對其進行了質詢。
律師:「你說TT里的體液屬於被告,那有沒有在TT的外部檢測出本案被害人的DNA呢?」
證人:「因為TT當時是在垃圾桶里搜到的,由於已經被垃圾桶里的其他物品污染,所以無法提取出女方的DNA。」
律師:「那請問證人,你可以百分之百確認這個TT,即是被告與被害人所用嗎?」
證人:「……不能。」
律師朝法官鞠了一躬:「法官大人,我沒有其他問題了。」
下一位證人出庭,證明在傅正鄴房間的沙發上發現了被害人的毛髮。
律師:「請問在案發現場,除了被害人的毛髮,是否還搜集到其他人的毛髮,除了被告的?」
證人:「是的,我們在現場還搜集到幾根黑色的女性發毛。」
律師:「那照檢方的意思,因為在房裡發現了被害人的毛髮,就推測被告與被害人發生了關係。那現在在現場還發現了其他人的毛髮,是不是可以說當時案發現場還有第三人,又或者當時,根本就只有被告與第三人在一起?」
檢方站起身:「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