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裡,李鳴曉在那裡得意的說道:「那協議,根本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我哥還是必須得養我父母,我父母找他要錢,他還是必須得給。」
父母不記得這個事情了,可他卻還記得,所以是當時特意問過律師,打聽清楚了知道他哥那個事情,不會有任何問題,他才慫恿父母找過來的。
畢竟他現在欠了一屁股的債,而且又聽人說他哥在京都這邊已經發財了,他一個兄弟說上一次還看到他哥穿著西裝去開會,別人都叫他李總。
聽說自家哥哥不但已經全好了,而且還現在事業有成,再看著自己現在這模樣,他自然,就想到了讓父母去找他哥要錢。
反正要個幾十萬塊錢,他哥肯定有,只是沒想到,他哥居然不認自己,打算給錢。
李鳴曉可不管這些,他現在要的就是錢,否則老婆真的會跟他離婚,那些高利貸也會對他下手的。
程雨彤笑著說:「原來是有備而來呀。」
司慕宸也同樣笑了,只不過這種笑讓人毛骨悚然,就好像是,被猛獸給盯住了一般。
然後他在那裡說道:「有血親關係的父母,確實是不具有法律效率。」
李父李母在聽到這話的時候,突然之間就變得臉色,像是知道了什麼,可是不可能呀,這些事情就連現在村子裡面的人都不知道,其他人又是怎麼知道的?。
這話就連李鳴之都愣住了,有些傻傻的看著自家老大:「老大,這是什麼意思?」
只是他的語氣中都透著顫抖。
司慕宸看一下李鳴之,嘆了一口氣,在那裡說道:「這件事情,我們本來一開始不想讓你知道的,可是現在既然他們找過來了,那正好也將這件事情給說清楚,到明白吧。」
李鳴之此時大腦一片空白,完全做不出反應來了。
程雨彤上前去,輕握住他的手在那裡說道:「鳴之,你還有我,有兄弟們,這樣的無良父母,本來就對你不好,不要也罷,我的家人,就是你的家人。」
這個事情她自然也知道,只是,怕鳴之傷心,所以一直沒有告訴他而已。
現在,這李家人簡直就是貪得無厭,說出來反而對鳴之好。
李鳴之看像李母:「所以這麼多年來你之所以不喜歡我,是因為我不是你的親生兒子嗎?」
然後李鳴之笑了,在那裡道:「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可以理解為什么小時候,明明是弟弟做錯的事情,我卻要挨打。
好東西永遠只有弟弟吃,我只有看的份。
事情永遠是我做,弟弟只需要玩就可以了,挨罵的永遠是我,挨打的也永遠是我,我以為是我嘴巴笨,不會說話,總是惹您生氣,可是我現在知道了,只是因為我不是你親生的。」
李鳴之的笑容很淡,明明是在笑,可眾人看到卻莫名有種心酸。
一個孩子從小就不被自己的父母所喜歡接受,不管自己有多努力,都是挨打挨罵,本以為是自己不夠優秀,卻只是因為,不是親生的。
就算不是親生的,既然養了它,為何不好好對他?
此時程雨彤報的警,警察也來了,李母看到那些警察剛開始還撒潑說為什麼抓自己,要抓就抓那個沒良心的,可是,警察拿出手銬,他就立馬慫了。
李家人都直接被警察帶走了,李鳴之自然要跟著一起去,程雨彤陪著他。
司慕宸看著記者都過來了,在那裡說道:「所有的資料我都會交給警方,甚至公布在網上面,大家實事求是寫就可以了,要是只是為了損害到程家以及司家的利益,那就別怪我朝你們下手。」
說完,離開,留下面面相覷的記者們。
不過這個事情他們詢問了在場的人之後想了想,覺得沒有亂說的必要。
畢竟這人也太慘了,從小被父母打罵,還贍養著父母,成為植物人之後,父母毫不客氣地將他們給拋棄了,現在見他好了,又打算來訛詐錢。
這樣的父母,真心不配,連他們聽了都十分氣憤。
更覺得,就算是父母,也不應該如此對待孩子。
他們不能助長這樣的風氣,他們得將事實報導出來,讓所有人都知道。
喜歡婚令如山:司少智擒小萌妻請大家收藏:()婚令如山:司少智擒小萌妻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