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寧遲疑地點了點頭:“第一本,是莫蓮那兒拿到的,第二本,是在他多年不曾住過的宅子裡找到的,第三本,是從他的情婦李玉穎那裡拿到的……現在,跟範文申有關係的女人,就剩下他的另一個情婦,還有他的太太了。”
陸宵灼想了想,站了起來:“那就去問問吧。”
顏寧點了點頭,倒也沒指望一下就能拿到,畢竟經常之前去,已經被拒絕好幾次了,這次就當是帶著喬喬去認認路,回頭讓它盯緊了,說不定這女人也會跟李玉穎一樣,害怕惹事上身,所以講東西隨便找個地方丟了呢。
路上的時候,陸宵灼將資料遞給她,兩個人一塊兒看,前頭開車帶路的小警員簡單介紹了一下:“這個女人名叫王艷梅,是在茶館跟範文申認識的,當時她是茶館唱小曲兒的,賺的也並不多,家裡頭有個弟弟,比她小了將近十歲,還有個生病的母親。當時急需用錢,範文申看上她了,王艷梅也沒有二話,就跟他走了。”
顏寧點了點頭,這資料上也寫的清楚,王艷梅是範文申買在戲院的那棟宅子裡的頭一個女人,也是幾年前的事情了,這宅子還是她相中了範文申才買的,看起來那時候範文申也的確是很喜歡她的。
“範文申總共養了她大概三年吧,後來看上了別人,就是那個李玉穎,也把她接到家裡來了,那時候王艷梅也還在,兩人算是共侍一夫?但是持續了不到一年,王艷梅就走了,先是回了茶館,唱了幾年小曲,卻沒再賣身,後來又去一家富戶做工,在那裡認識了她現在的男人,倆人相處了一年多,就成親了。”
顏寧皺起眉頭:“讓我緩緩,我怎麼覺得哪裡不對勁呢?”
“怎麼了?”陸宵灼問道。
“不是說,那棟宅子範文申前後總共住了大概一年半的時間嗎?”顏寧說著,又翻了翻資料上的時間,“那之前,王艷梅跟範文申是住在什麼地方來著?”
“哦,是這樣的。他們一開始的確不住在那個房子裡,是三年前才搬過去的。”小警員又解釋道,“那時候,王艷紅的母親還在世,為了方便照顧她的母親,就住在離村子很近的一個小鎮上,房子是租的,範文申一個月也就去個一兩次。”
顏寧點了點頭,原來如此!卻仍是有些質疑:“她男人對她的過去,真的一無所知嗎?”聽起來,王艷紅的這些經歷都再簡單不過了,而且一直都是是南市這邊,發生的時間也很近,都是在這最近的幾年裡,想要避人耳目,怕是很難。
小警員尷尬地笑了笑:“這就不好說了,跟案情無關,咱們也沒必要去戳人痛處,是吧?”
顏寧點了點頭:“我明白了。”
陸宵灼卻是看著她:“你有什麼想法?”
顏寧搖搖頭:“暫時沒什麼想法,就是覺得這夫妻倆挺有意思的。按理來說,被警察都找上門好幾回了,想要一身清白,繼續安安穩穩過日子,不是應該儘早跟警察坦白嗎?這一來二去的,偏不承認,是怎麼個意思?”
陸宵灼也在考慮這個問題:“等見到了再問問就是了。”但也不否認,他們這種人,很忌諱跟警察打交道,所以不管是什麼事兒,只要是警察來問,先否認再說。
“也只好如此了。”顏寧應了一聲。
王艷梅的家在南區的一個小鎮上,這是她跟丈夫成親前,用兩人多年的積蓄一併買下來的,位置很是便利,距離主家不遠,附近還有個學堂,方便以後孩子上學。說起來,王艷梅的兒子,今年好像是兩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