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從七歲開始跟著老師傅學藝做學徒,這個老師傅手藝平平,能教的不多,真的教課的時間不長,反而是當著免費勞工一樣用了好些年。這年頭想要學點東西都這樣,最苦不過學徒工,老師傅又想要學徒工幹活,又不想傳授真本事,又想要名聲,也是矛盾得很。
不過去年的時候老師傅去世了,他們這幾個學徒工被動出師,原主這麼些年就在那裡做泥漿泥磚了,造型才開一個頭,晾曬上色都沒學呢,所以雖然是『出師'了,但手藝不到家,還沒賺到錢。寡母倒沒說什麼,家裡大哥大嫂見他在家吃白飯,特別嫌棄。
倒也不怪他們,家裡還沒分家,父親死得早,原主等於一直是哥哥們在養,這幾年有了第三代,支出日漸增大,原主好不容易學出師,卻不賺錢吃白飯,他們不高興也很正常。
去年年尾的時候,家裡三哥成親了,卻是入贅到鎮上棺材鋪里,原主很小的時候就定了親事,兩個哥哥順勢提了分家的事,三哥自是去了鎮上,大哥是長子繼承了老宅和大部分土地,二哥拿走了牛和剩下的地。原主既然準備做個手藝人,就沒有拿土地,而是收了錢,足有八十多兩,在鄉下是個大數字。
原主心氣太高,覺得小地方耽誤他,拿著銀子去了省城找表舅,他表舅在省城衙門裡當差呢,是個捕頭,和些當官的也能說上話,是親戚裡頭頂頂出息的一個。最重要的是,原主定親的對象就是表舅家的表姐,他準備蹭未來老丈人的食宿,能裸婚就更好了。
但這個事不是他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原主這個情況,要什麼沒什麼。你哪怕有個正經工作都行啊,結果什麼都沒有,前途暗淡不說,也靠不上祖蔭,沒房子沒存款。就這樣的條件,腦子沒坑的都不能隨便把女兒嫁了,這表舅也是這麼想的。
他表舅沒收留他,年輕男子住在家裡,哪怕未婚夫妻也不方便。客棧一天要十個銅錢,住不起,他也不回去,而是找中介給他介紹了一間燒死過人的價格特別低廉的房子,就是現在這間。位置比較偏,加上一家五口死裡頭,裡面東西都燒得差不多了,哪怕快一畝的大小,也只要了七十兩銀子。
表姐年紀不小,十六了,等不了幾年,表舅就說,要是他能半年內在城裡找一個正經工作,哪怕一個月的錢就夠吃用,他也願意把女兒嫁了。
這個條件不算苛刻,原主自己也明白,他就去找工作。城裡工作大不易啊,在後廚洗碗都得先學三年,哪怕碼頭干苦力人家都嫌他瘦小,倒夜香這種活都滿員。原主幾年就學會了做泥磚,但城裡的泥人匠人也是做得小本生意,不能專門請一個人做泥漿,何況還有不花錢的學徒。他找啊找,就是找不到,只能吃老本。
原主這邊不順利,屋漏偏逢連夜雨,那頭還有撬牆角的。也是衙役,表舅很看好的一個後輩,長得還很健壯,符合底層人民主流審美,年紀比表姐略大一歲,更知心體貼懂女人。
比資產,人家是本地有房有車一族,比工作,人家是基層公務員,比長相,人家更強壯高大有安全感,比浪漫,人家經常送禮物討好全家上下包括守門的狗……全輸。
結果顯而易見,半年沒到,未婚妻沒了,加上省城物價高,又沒工作,身邊的八十兩就剩了二兩,眼看著就得落魄成乞丐被掃地出門。他氣不過回了一趟老家,結果沒人安慰不說,還被兄嫂嘲笑了一頓,一點沒感受到家庭的溫暖。原主才十五歲,中二年紀,情緒一激動,吞金……不是真金,吞不起,是吞的銅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