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這兔子雖然長得跟「致富經」里講得不太一樣,但還是能看出來,是一隻小公兔。公兔沒有母兔好,回頭還要再尋幾隻母兔才能養。
斯南沉浸在思考中,手都伸到一半了,才突然意識到一個問題——
公兔子,我所欲也;
午餐,亦我所欲也。
斯南沉默地頓住了,因為他的肚子正傳來咕嚕嚕的叫聲,難以忽視。
要養兔子,有很多基礎,要有足夠的草料,新鮮通風的養殖圈,最好是雌雄數量合適的配比,還要保持溫度,等等條件。
但最基礎的是,他得先別被餓死。
斯南勸著自己來日方長,先選吃的要緊,可誰又知道下一隻兔子到底會不會很快到來呢?
要不餓一頓,先拿到這隻兔子再說?
他猶豫的時間只有一秒,立刻下了決心,手向那隻兔子伸去。
斜刺里一隻明晃晃的手速度更快,一把將兔子從亞雌的手中抓走了。
中年亞雌眼神一亮,看著對方高興地說:「凱斯,你回來了,你們的捕獵還順利嗎?」
斯南的眼神跟著落在那人身上,一股熟悉的感覺迎面而來。
斯南沉默地看著對方準備如何表演。
被叫做「凱斯」的男人還是很白,在這個風吹日曬的原始部落里,一身白皮比雌性還要耀眼,不知道讓多少人背後羨慕。
但他也很高,誰都不會把他誤認為是弱不禁風的雌性,肩寬腰細,行走間在粗陋的衣服遮蔽下能看到小腿流暢的肌肉線條,一看就是擅長捕獵的身體。
但沒有人見過這個部落勇士的真正獸形。
斯南低頭想著,如果他沒記錯,這也是一個反派角色。原著里是來自河對岸一個大部落首領之子,因為獸形不被父親喜愛,趕出了家族。他時刻準備積蓄力量復仇,為此不惜在這些平靜的小部落之中挑起戰鬥,試圖成為所有小部落的新首領。
所以作者為什麼不寫他的獸形是什麼?
這會沒人能回應斯南的疑惑。
「凱斯」低頭看了看斯南,低沉的聲音從上方傳來:「這隻兔子不錯,正好用兔皮來裝飾我的弓箭,我需要它。」
亞雌當然不會招惹這個來部落不久,卻立下許多功勞、在族長那裡很有威信的年輕人。看了看斯南還在旁邊,亞雌性隨手拿了一塊癟癟的干肉,遞給他:「兔子沒有了,分你一塊肉吧。明天再給你分一塊鮮肉。」
斯南的手還沒伸出去,一隻白皙的手拎著一根草繩,已經遞了過來。
這裡的人拿肉都是直接用手,一點也不講究。
斯南還是第一次見到有人用草繩纏著,為了拎起來時不用讓手沾到肉腥的。
他忍不住心裡笑了,這人到哪裡都這麼潔癖,任誰多見幾次,都能看出他的身份來。
「兔子我拿走了,肉給你,我有很多。」「凱斯」言簡意賅,似乎不願意欠人情,將一塊上好的豬腿肉給了斯南,轉身瀟灑地帶著兔子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