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差和女傭們小腿肚子打轉,有的慢慢的蹲了下來,有的磨磨蹭蹭的往後退,萬爸爸氣的全身哆嗦:
“強盜,強盜,你想幹什麼?”
周大少爺皺眉:
“我不是說過了嗎?要帶走萬小姐。”
萬爸爸面色通紅,睚眥欲裂一般:
“青天白日,郎朗乾坤,你們要強搶民女嗎?”
他已經開始胡言亂語了,現在明明是天黑風高有雲無月臨近了深夜,正是歹人殺人放火,打家劫舍的好時候。
萬仙兒已經穿好上了一雙白皮小涼鞋,瞬間底氣更足夠了一些。
“我要跟他們走!”
萬爸爸跺腳,手指著萬仙兒來回哆嗦:
“好好好,你走,讓他們先打死我,打死我了,你就走!”
萬媽媽早已經拋棄了杏子,轉身撲到了女兒身上:
“親爹娘都不認了,你到底是為了誰?”
萬仙兒掉眼淚兒:
“我就是不想嫁人,實在不行我出家做尼姑去!”
一般的十七八歲的少女,都正是喜歡幻想愛情的時候,總要計劃著嫁去一個富家少爺,騎著白馬的王子,實在是昏頭看上窮小子的,那窮小子也必定要有一副俊俏的皮囊。
萬仙兒牴觸那個王家大少爺到了這樣的地步,大約也是因為氣場不和,第一次相親出了事故,所以惱羞成怒了。
萬爸爸恨極了他女兒胡說八道:
“做尼姑?你想的美,你活著是我們萬家的人,等死了,骨頭也是我們萬家來處置!”
封建的社會,子女是屬於父母的重要財產之一,父母有完全的處置權,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
萬媽媽大約是覺得自家丈夫的上一句非常有分量,鎮住了全場,所以也跟著說了一句:
“誰敢帶她走,先把我打死了!”
周大少爺嘴角上翹說了一聲好,往前走了幾步,用盒子槍抵住了萬媽媽的腦袋。萬仙兒趁機掙脫了她母親,大踏步的往外跑了。
萬媽媽和萬爸爸一陣大喊:
“快把她抓回來,丟人現眼,養這個女兒還不如養條狗!”
忽然又是砰的一聲槍響,周大少爺的槍還抵在萬媽媽頭上那。萬媽媽以為是槍枝走火了,所以眼白一番,昏倒過去。其實是周三少爺也拿出來槍試了下效果。
萬媽媽一倒下去,萬爸爸也以為自己太太是被槍崩了那,頓時瞪圓眼睛,話都說不出來了。
張美溪衝著萬爸爸行了個屈膝禮:
“那我們先告辭了。”
民國時代就是一樣最拿的出手,所有人的禮儀都是不用挑剔的,張美溪行完了禮就拉著杏子往外走了,被罵了一晚上真是頭都痛了,想著先離開現場,再派一個聰明能幹的聽差來處理吧。
兩個周少爺也利落的跟在她身後往外走了。兩個巡捕也不想惹事,趕緊跟在後面走了。聽差和女傭們互相看看,自然不會赤手空拳的去追趕這伙拿槍的強盜的。為了表示對萬家的忠心,他們齊齊的衝過去搶救萬媽媽去了。
被嚇昏過去是很容易救醒的,掐人中,按壓胸口,手指尖放血。萬媽媽過了幾分鐘就醒了過來,摸了摸自己腦袋還在,也沒有什麼傷口,愣怔了一陣子,才嗷嗷的哭了起來。
最先趕到萬家的是他們本家的三叔公,然後又零星的來了幾個記者。萬爸爸忙著應付三叔公,所以派了聽差去應付記者。
聽差非常喜歡這個差事,把幾個拿著小本子的記者召集起來,講得那是眉飛色舞,手舞足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