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全聯邦都知道書中原身喜歡的是弟弟,但是卻準備嫁給黎冬南,並且準備害死黎冬南。
陰謀瞬間變成陽謀。
理所應當的,原身連同繼母等人遭到了全聯邦的唾棄。
事情變成這個樣子,繼母他們也是很費解。
更費解的是,黎冬南似乎並沒有反對,事情就這麼稀里糊塗的繼續進行了。
看過書的白雉明白,這都是男主黎冬南乾的。
如果讓白雉評價黎冬南,白雉只能給一個評價,那就是狠人。
所有事情的進展看似黎冬南吃虧,被算計,但是全部都在黎冬南掌握以及推動之中,黎冬南從來沒有把黎家放到過眼裡,他的目標可大多了。
黎家父母的作死,不過是黎冬南將計就計準備的一個障眼法。
首先顯示自己很沒用,連婚姻都沒有辦法做主,打消部分人的戒心,同時還能藉此博得聯邦百姓的同情。
其次,把自己放到聚光燈之下,他的一舉一動都被關注,很輕鬆就能和私底下的事情扯開關係。
最後,藉助大眾的關注,讓他的敵人投鼠忌器,進而保障自己安全。
用黎冬南的原話就是,一石多鳥,有何不可。
然而,這一切,都是黎冬南解釋給下屬的,他真實的想法是——搞事情。
那傢伙可能是小時候受的刺激太大,明明能一口氣幹掉黎家,非要惡趣味的把自己弄成小可憐,戲耍他人。
總結來說,黎冬南就是一個腹黑,焉兒壞,表面正經,內心裡流黑水的一個斯文敗類。
看書的時候,白雉只覺得黎冬南真的太厲害了,帥的不要不要的。
把對自己不利的事情,瞬間變成對自己有利的事情。這智商,在加上他的顏值,粉了粉了。
但現在看來,白雉只覺得,這人分明是個怪物啊,妥妥必須要遠離啊,否則倒霉都不知道怎麼回事。
尤其他還穿成了書中的白雉。
白雉還記得,原身之慘,簡直無法形容。
原身根本沒有意識到黎冬南是個什麼樣的人,看著黎冬南表現出來的溫文爾雅的樣子,拍著胸脯告訴繼母,肯定毒死黎冬南。
結果想當然,原主一次都沒有成功,而且還次次暴露在所有人跟前。
漸漸的,原主成了惡毒和蠢的代名詞。
因為和自己同名,很多情節,白雉都跳過了,只是記得最後原身身敗名裂、下場悽慘。
慘,太慘了。
而現在,白雉成了這個人物。
更慘了啊。
白雉渾身一抖,他決定了,一定要遠離黎冬南,那種人根本不是他能對付的,離得越遠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