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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的味道很香,香味來自於釀酒的野果本身,在單純的經過破皮、壓榨和發酵後,一股清爽微酸的果香帶著這裡土壤礦物的獨特氣味緩緩飄散,混雜著余歌自身的氣味,有種微醺的錯覺。

1029仔細的擦拭著余歌皮膚,指尖有意無意的滑過,他的手臂彈性又結實的觸感簡直令人著迷,猶如一隻只爬上他心頭的螞蟻,可以感覺到卻怎麼也無法觸及。

他忽然有種想法。

他想親吻他的手臂,他想舔舐他傷口的血液和酒,沿著胳膊一路往下,然後含住他的指尖,接住每一滴在他肌膚上留下痕跡的酒液。

「喂,你弄好了沒有?老盯著我胳膊看什麼?」

余歌的聲音打斷了1029腦中的畫面,他收回思維,把剩下的半邊袖子綁在余歌的胳膊上,自己還未放手,余歌就已經抽走了手臂。

1029往邊上退了一些,鬼使神差的偷偷把剛才的半隻袖子藏了起來。

「先這麼處理,一會兒再找村長拿藥給你敷上。」

余歌沒注意到1029的小動作,只是看著自己兩天光溜溜的胳膊不住嘆息。

好好的兩隻袖子,一隻袖子給村長包紮了,另一隻袖子被1029扯下來了,一件長袖硬生生被改成了無袖,風一吹涼颼颼的,真算得上是兩袖清風。

余歌無奈的咂嘴,撿起酒瓶子搖了搖。

還好,還剩一點。

余歌喝著酒,回頭看了眼愣著那出神的1029給他扔了顆烤土豆:「誒,吃點吧,這都中午了,我估計你也該餓了。」

1029攥著土豆,上面餘溫未散,可余歌碰過之後他卻覺得如火一般燙手。

「我,我能不能問你幾個問題?」

余歌盤腿坐好,挑了個大的土豆就往嘴裡塞:「有啥事說唄。」

「他們跟你非親非故,你為什麼要留下來幫他們,這對你有好處嗎?」

「沒好處的事就不做了?」

余歌一臉嫌棄的看著1029:「再說,你怎麼確定我不能從中撈到好處呢?正所謂富貴險中求,貪生怕死的人當不了拾荒者。」

「拾荒者都這麼喜歡以身犯險嗎?」1029問。

「別人我是不知道,反正我從小就是在死人堆里長大的,這些東西早就不在乎了。」

余歌已經吃完了一顆土豆,往嘴裡灌了點酒繼續挑大的吃:「我只是不忍心看他們遲早有一天會荼毒小花,我只想讓他們父女倆能平安地活下去。」

1029看著狼吞虎咽的余歌,他平淡得好像完全不把自己的性命當回事兒。

「就為了這個,值得嗎?」

「值,當然值,」余歌想也不想的說,「我知道你肯定覺得我腦子壞了,不過我腦子要是不壞,也不會傻乎乎的去救你了。」

余歌確實很傻。

他要是聰明的話就不會救自己,或者一開始就不會靠近自己乘坐的作戰車。可是他還是救了自己,還是選擇冒著生命危險上演一出無法ng的戲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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