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前理解,有些人就是無論如何都做不到別人輕易做到的事情。
像一米五的人怎麼跳,都跳不到一米八的人隨手摸的高度。他知道自己要學會自我平復心情。可當他身處一米五的位置,當面被兩個能力到達一米八的男人質疑的時候,林學筆只覺得自己又是氣惱,又是自卑。
穿越到這個世界,真是糟糕透了。
但凡他穿越到一個低文明的世界,憑藉他的外貌條件,十多年的學習,白手都能闖出自己的一片天。可偏偏他穿越的是一個高文明世界,還是一個基因就區分了三六九等的世界……
元紀杉不想再和兩人廢話,態度強硬,直截了當道:「如果沒有其他事,那我和我的當事人先告辭了。」
「哎。」裴雲風趕忙攔道:「你們可以走,但他得跟我們走。」
說這個他時,裴雲風看向林學筆。
此時此刻,林學筆哪還有什麼心跳加速,小鹿亂撞。
他淡淡看了裴雲風一眼,就別過眼去。
裴雲風對林學筆的表現略微驚詫。
明明弱小得誰都打不過,卻不害怕他和程森立。原以為林學筆慕強,對他有興趣,卻又在幾句話間形同陌路。
想到林學筆基因的特殊性,裴雲風眼神暗了暗。
「根據聯邦法律第211條至287條,聯邦公民享有身體不受侵害的權利,包括生命權,身體權,人生自由權,人格權等。在沒有任何法律相關公文的情況下,你們無權帶走我的當事人。」元紀杉緩了一口氣,繼續道,「同時,聯邦公民作為民事主體享有知情權,又稱信息權,或了解權。兩位抓人前,就不該給個解釋嗎?」
見兩人並沒有說話,元紀杉補上結束語,「如果兩位沒有,那我們可以走了嗎?」
「誰說我們沒有。」裴雲風抖出自己通過自己的那張強征申請,
元紀杉先是一驚,可在看到上面的內容後,又露出信心滿滿的笑容,「這只是申請書,帶人離開,可是要執行令才行。」
裴雲風軍部出身,熟悉謀略,可不代表他能背下法律。在這點上,他再聰明也要輸給天天和法律打交道的元紀杉。
眼見這人油鹽不進,裴雲風對程森立道:「你攔著他。」
話音剛落,趁在場的人都還沒反應過來時,裴雲風就一把扣住林學筆的腰,搶了人,拔腿就跑。
「臥槽!無恥!」元紀杉哪想到這人軟的不行,直接來硬的。
可那人速度極快,就在元紀杉被程森立攔截的那片刻,竟然就把林學筆帶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