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蕾蕾哪裡去了?」
「走了。」
「啊?她去哪了,怎麼不等我啊。」
陳月見從兜里掏出一封信,默默的遞給痞子。
「蕾蕾給你的。」
「她有話跟我直接說就好了,幹啥這麼文藝啊。」痞子接過來。
還以為這是情書呢,但是當他打開貝蕾留給他的信,看第一行的時候,整個人都愣了。
「叔叔,其實,這是你仿造的吧?哎呀,你都這麼大歲數了,怎麼還這麼頑皮?」
不可能,這種東西,怎麼可能是貝蕾寫的,一定是她在騙自己!
第68章再見,痞子
痞子:
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離開了。
曾經的我非常喜歡一首詩,並將其作為座右銘。
一生至少該有一次
為了某個人而忘了自己
不求有結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經擁有
甚至不求你愛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華里,遇到你。
可是真的遇到你,我變的很貪心。
我想要一個結果,想要和你同行,不僅是曾經擁有,還想天長地久。
為了之後的長久,我走了。
不要找我,因為你找不到。
我沒有辦法想像自己沒有你的生活,應該怎樣繼續下去,但是為了你,我願意試著走過黑暗的夜,只為看到彼岸陽光的你。
如果4年後,我回來了,定與你馳騁星際,做最瀟灑的情侶,攜手共度此生。
希望離別的離別後,再也不會離別。
若4年後我們生日那天,我回不來了,你就當我已經死在那個共度的夜,我願活在你永遠的記憶里。
雖然知道分離的時候說這句話,很自私,但是我依然想說。
我愛你,不要忘記我,永遠。
by:你的妻陳貝蕾
痞子看完後,整個人都是空白的。
「叔叔,其實,這是你仿造的吧?哎呀,你都這麼大歲數了,怎麼還這麼頑皮?」
他邊說,邊往外走,嘴裡還念叨著。
「蕾蕾一定是讓你藏起來了,我去做她最喜歡的食物,她回來就能吃到。」
陳月見拽著他的手臂,認真的看著他。
「她走了。」
「胡說!我還在這!她走什麼走!」要走也得把他帶上!
說好的不分開呢!
隨便寫幾句煽情的話,就想把他打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