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生粗粗一掃,發現紙上內容與夾雜在其中的符文式樣的怪異文字都同他當初與狐狸簽的那張契約非常相似。只是變成了轉讓,由書生轉給了縣令小姐。
狐狸同他講過,不是自願,這玩意兒就毫無效果。那麼事情就很簡單了。
書生冷哼一聲,“這也叫放他自由麼,不論你是何方神聖,抱歉,我不會簽。”
打手給了書生兩耳光,書生被打得眼冒金星,口鼻冒血,猶在晃動的視線中盯著小姐已然面無表情坐起的身影,冷然道:“他是我的狐狸。”
狐狸又懶又胖吃得還多,真不知這神經病小姐看中了它什麼。他若把狐狸賣給小姐,搞不好狐狸自己很高興,也成就一段良緣。
但書生想起了和狐狸一起看星星的好多個夜晚。一起擺攤。一起在清晨的薄霧鳥鳴中輕快地吵著架走過山路。
他才剛下定決心:為了不讓狐狸再產生把他賣給哪個富家小姐的想法,他願意少吃點少睡點,再努力一些讀書與修仙。
他才剛剛教育過狐狸要尊重人,不要自以為好地安排別人的人生,怎麼能轉頭自打臉。
……
縣令小姐道:“那麼,就請你消失吧。”
拳腳應聲如雨點砸在書生身上,書生視界染上血色,耳邊除了拳腳砸在肉體上的沉悶聲響已經什麼都聽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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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廂,卻說狐狸被卑鄙的人類近身套了麻袋,麻袋裡貼了不知從哪來的道士的黃符,箍得狐狸一時半會動彈不得,同時也失去了對它下在書生身上的術法的感應。
麻袋被人拎在手裡一盪一盪,狐狸模糊間能聽到某人得意的笑聲,道是抓了狐狸去小姐面前請賞。
狐狸便知冒充書生去勾搭縣令小姐的事發了,怕不是哪個志怪話本里常見的道士路過,把他給替天行道了。
按理說小世界的主人是大神,只要書生沒有在潛意識裡恨他恨得要死,狐狸在這個世界的待遇應當不錯的。狐狸想也不想便給夢中仙記上一筆,說不定的就是那廝見不得狐狸消極怠工又推三阻四,小心眼使下的絆子。
好在志怪話本里古板又善良的書生下場一般都很好,所以狐狸並不是很擔心書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