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大的地方買五十對?再說了,你要是養雞要下蛋吃,買幾隻公雞就行了,你還以為雞也一夫一妻制呢?而且沒公雞母雞也能下蛋。就是不能受精孵化而已。”
聽著吳霞說得如此輕鬆順口,沈寶突然覺得自己是不是重生之後跟同學有代溝了。“那,我還是多要母雞少要公雞吧。”
倒了兩趟公交車,直接就到了吳霞以前住的村子。她現在跟著爸媽已經在城裡落了戶,所以從原則上來說她已經是城裡人了。只是對於十三歲之前都是在這個村子裡長大的吳霞來說,她更喜歡在村子裡的日子。有山有水有河流,關鍵是除了特別高的高樓大廈名牌專賣店,城裡有的村子裡也有。她很不明白當初爸媽非要進城是為了什麼,結果把自家的五十畝地都賣給了大伯。
想著自己的心事,吳霞把沈寶帶進了村子。他口中的大哥就是大伯家的兒子,準確的說那是她的堂哥,名叫吳明。
吳明是一個一米七左右的漢子,個頭不高,比起沈寶一米七六的身高差得還挺多。不過常年勞作的身板兒卻比沈寶這個白斬雞結實了不是一點兒半點兒。羨慕於吳明露在外面的肌肉,沈寶這才記起來,自己讓老爸給找的健身俱樂部也必須要提上日程了!
聽說三妹帶著同學來買雞雛,吳明已經就沒想要賺錢了。不過因為他這些雞雛都不是淘汰下來送去賣給城裡小孩玩兒的那種,所以也不可能一塊錢一隻讓沈寶拿走。
沈寶還是知道好歹的,看著這些明顯比小販那兒壯實健康的小雞崽兒們,他十分樂意花高價買回去。畢竟好的種雞將來也會有個好“收成”,自己這可是在為末世做準備啊!
四十三隻母雞,七隻小公雞。這數量對來抓雞崽的養雞戶來說不多,可對一個城裡孩子來說可不少。吳明十分熱心的想要幫沈寶送貨,倒不是因為他賺了錢,而是覺得自己得替自家三妹爭個臉,興許這還是未來的三妹夫呢。(大哥,你想太多了。)結果沈寶哪兒敢讓吳明送啊!只讓他們幫忙把這些雞裝在兩個籠子裡,然後送到村口,他一個人打了一輛電動三輪車就回了城。很慶幸吳霞被他大伯留下來吃飯,不然自己還真不好脫身。
讓三輪車把自己送到了距離一個公交站點不遠的地方。交付了車費之後,他趕緊趁著這時候沒人,在角落裡把兩筐雞崽送進了空間。
坐著公車趕緊回到家,等他進門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六點半了。
章萍此時就坐在飯桌前定盯著剛進門的日子,看不出有怒容,但沈寶一瞧就知道老娘生氣了。“媽,我今兒跟同學去她家養雞場看熱鬧了,嘿嘿,手機沒電自動關機了,就忘給家打電話了。”
章萍還真就沒撥過沈寶的電話,她也是從青春期過來的人,知道兒子這個年紀有的跟朋友同學比跟爹媽更親。追急了兒子不但在同學面前沒面子,對孩子本身成長也不好。何況自家小寶也沒有過什麼出格的事。可她不希望兒子將來是一個沒交代的人。這些可都是從一點一滴的小事做起的。“以後記得打電話,不然沒飯吃!手機就算沒電了,你同學就沒電話借給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