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B安靜了片刻,語氣緩和了下來,道:「好吧。但我們現在需要他配合我們的調查工作,以及,後續如果案件有任何形式的新進展,我們都需要你們的配合——女士,你可以幫忙勸一勸他嗎?」
萬一畫家養父的律師真的打著飛的把他從這裡撈出去,再想讓他配合調查可就難上加難了——畢竟這裡的法律體系是抗辯制,只要有個訴棍找出檢方一點小小漏洞,那就得重新來過。
再加上現在的鑑證科還在搜集證據階段,還無法拿出更多有力的證據留人。
安夫人語氣柔柔地笑了:「當然,我樂意之至。」
在那之後,畫家養父果真開始配合警方回答問題,案發情況他在做什麼,以及和妻子之間的矛盾也說了。
他對妻子實施的家庭暴力供認不諱,但同時也拒絕承認自己殺害了妻子。
「我沒有必要殺她。」
他這麼說道。
「據我們的了解,你妻子的婚外情屬於不實的虛言,請問你是有什麼證據證明你的妻子和他在一起嗎?」警員A問道。
畫家養父沉默半晌,道:「我只是看他們兩個走得很近,所以才會有所懷疑,不過既然他們倆個無事發生,那麼就當我什麼都沒有說過。」
「你是為了這個才家庭暴力你的妻子的嗎?」警員A追問道。
畫家養父這一次承認得飛快:「是的,如果你們要以這個罪名指控我,那麼我無話可說。」
警員們沉默了,總不可能真的用這條罪名去指控他。
畢竟原告現在都已經去世了。
問了一番話後,確信沒有什麼新的線索後,警方安排了畫家養父離開警察局,但是要求他暫時滯留本地,不得離開,以便後續的案件調查。
警員A嘆氣道:「沒有實質性的證據,就無法長期扣押他。」
警員C道:「不過我也覺得他不太像是殺人兇手,誰家兇手能這麼光明正大地把屍體拋屍在沙灘上,這更像一個展示,或者誣陷。」
警員D道:「話說回來,我們審問的那個電影製片人,他似乎之前傳過不少緋聞吧?」
警員B道:「是,之前有個『黑色鬱金香』的案件,不就是有個女明星告發他沒有成功於是被網暴跳樓的那個麼?」
「嗨,我看他勾搭的都是年輕美貌的女演員,而死者年紀很大而且樣貌平凡,不太像是他會試圖染指的對象。」
警員A道:「那他的人品也不怎麼樣啊,就看他那兩隻爪子就油膩膩的,不乾淨。」
警員C道:「話是這麼說,但是案件調查還是不能代入主觀情緒。」
「哈,這話建議你留著和法官說去!」
「不過我還發現了一個疑點,既然死者不屬於他的緋聞對象範圍,那麼他為什麼三番兩次故意和死者走得很近呢?還故意讓死者的丈夫誤會死者出軌?總不能是為了好玩吧?」
「我覺得他是刻意的,但至於是為了什麼,肯定不是惡作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