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別搞受害者有罪論一套, 大家都是一個學校畢業出來的同學, 說話不要那麼刻薄!」
……
陸怡晴看著那些校友在那裡或真或假地討論著連環殺人案的劇情。
而這裡面有一個頭像引起了她的注意。
這個頭像是一張項鍊的照片,而這條項鍊——就是那個最一開始遺留在三個案發現場的項鍊。
它的主人曾經因為弄丟了它而來委託偵探幫忙尋找。
但偵探還沒找到, 就被警方先一步地發現了。
她曾經因為這條遺失在現場的項鍊而被警方懷疑是殺人兇手, 但最後因為有絕對的不在場證明而被排除了嫌疑。
陸怡晴對這條項鍊印象很深。
她在偵探那裡看過這條項鍊, 美麗,稀有, 價格不菲。
按理來說應該不是什麼爛大街的大路貨。
她戳進了這個頭像的主頁里。
發現了她和丙也在同一個高中讀書, 因為她的動態里有這個學校的返校節和畢業季的照片。
同時, 陸怡晴還發現她也關注了偵探的個人帳號。
陸怡晴繼續翻閱這個頭像的動態, 最後確定了她就是那個丟了項鍊的委託人。
因為她的動態發布的很頻繁, 大多數都是自己的日常生活,從高中就開始在網上po了——
她有一條買項鍊的動態, 包括信用卡的帳單,這條項鍊果然很貴。
然後是不久之前,她發動態抱怨說項鍊丟了,已經委託了偵探在找。
再然後是一張警察局照片的動態,抱怨說警察居然對她抱有懷疑,她明明在案發時間都不在X市生活。
陸怡晴翻遍了她的動態,對她的形象有了一個大概的了解。
這是一個漂亮的、外向的、優秀的、擁有豐富的社交生活的女人。
但她同時也很以自我為中心,無論參加什麼聚會都要確保所有人的目光在自己的身上,喜歡參加各種各樣的派對和聚會,但喜歡成為全場的焦點。
她的確有這個資本。
在學校念書的時候,就是返校節女王兼職拉拉隊隊長,現在畢業了,在一家全球500強的公司里當翻譯官。
憑藉自身的美貌,在這個社交網絡上擁有了三千多的粉絲。
陸怡晴返回了這個學校的TAG,發現她就是那個持有受害者有罪論的發言者。
話里話外都透著受害者是死得活該。
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