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什麼意義嗎?
法律狗屁都不是!
「看著我,忒彌斯,我從小被父母拋棄,法律懲罰他們了嗎?我被那些領養家庭輾轉反側像皮球一樣踢來踢去的時候,法律懲罰他們了嗎?我被那個販毒的寡頭意圖侵犯的時候,法律懲罰他了嗎?我在乎的人被瑪麗珍·安殺死的時候,法律懲罰她了嗎?」
說這些話的時候,暴怒語氣平靜,沒有一絲一毫的起伏。
她似乎早已習慣,早就麻木。
她垂眸看著陸怡晴,一句一字,一字一頓。
「法律並不能無所不能,真正能為我履行正義的,只有我,和我的槍。」
被拋棄,被侮辱,被當做殺人的工具,被當做聽話的狗。
沒有關係,真的沒有關係。
她會殺掉他們。
殺掉一切妨礙她的人。
「如果我現在要殺你的話——」
她居高臨下地審視著陸怡晴。
「不用花費太多的功夫。」
陸怡晴喘了一口氣,把那支從項鍊主人身上奪過來的槍從身後抽出來,對准了她:「我不這麼認為。」
暴怒的目光微微地凝滯了一下。
槍枝因為槍栓的推動發出了一聲咔噠。
她習慣性地給自己留了後路。
陸怡晴抬眼,正視著她的眼睛:「我沒有殺她,只是因為我不想那麼做。」
她和他們不一樣。
她有自己的底線與原則。
她、她們、他們從來都不是一路人。
「我永遠只站在我自己這一邊。」
暴怒沒有說話,她看著黑漆漆的槍口,半晌,卻只是冷哼了一聲。
然而陸怡晴道:「你現在該回酒店了。」
既然大火湮滅了一切的痕跡,屍檢已經無法從灼傷的傷口檢查出彈道痕跡,那麼,她就不該出現在這裡。
不然等警方追查起來,又是一場不必要的麻煩。
暴怒聽到這裡,忍不住看了她一眼,像是在看一個怪胎。
她很想問問她為什麼沒有扣下扳機,但又作罷了。
也許她還需要她這個臨時盟友,也許她就是個神經病。
……算了。
Tips: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