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回過神的時候,剛好秦洛的眼神掃過他的腿間,墨並未在意。被研究所關押的時候,他不是沒有過赤裸著被綁在試驗台上。
秦洛卻像是做壞事被抓,臉瞬間就紅了。匆忙的抓過一旁的洗髮水,擠了一些在墨的頭上“閉眼睛。”
墨看了看他,還是乖乖的閉上眼睛。
秦洛收起胡思亂想的心,輕柔的搓洗著墨的頭髮,直到這時墨的身體才慢慢的放鬆下來。他感覺到了秦洛確實一丁點都不害怕,的確沒有將他當成怪物看的心思。
“你……為什麼不害怕?”這是墨很好奇的。
“你是指你吸食人血,可以增強能力的事;還是指你的指甲可以任意伸縮,鋒利無比的事;或是你憑藉流動的血液感知,堪比雷達的事。”秦洛一口氣說出了墨的好幾種隱秘能力。
墨震驚的轉頭瞪大眼睛看他“你、你怎麼會知道?”
秦洛搬正他的頭,在背上拍了一巴掌“閉眼睛,洗髮水弄到眼睛裡會很難受的。”
墨再次乖乖的閉上眼睛,扔不死心的追問“你為什麼會知道?”
“從你說腿骨里被注射銀離子的時候,我就大致猜到了你的身份。因為跟你有類似血統的傢伙,都很俊美優秀,天生就帶著一種無法言喻的貴族氣質。”秦洛聳了聳肩。
末世練就了秦洛一雙火眼金睛,雖然血族和狼人都是可以完全隱匿在人群中的生物,但是他們各自都有各自的特點。血族的人高貴俊美,眼中天生有種鄙視一切物種的傲慢。外貌還可以儘量的修飾,可眼中的神色卻最騙不了人。狼人們多體格彪悍,他們桀驁不馴,天生就帶著點兒浪蕩不羈的感覺。而這兩種生物,都會被銀制匕首、子彈所傷。
墨的外貌俊美,氣質高雅冰冷,特別是那一雙近乎魔魅般的黑眼睛,太符合血族王族的特質了。秦洛當時想不起有關‘墨菲斯’這個名字的事,卻不代表他不會分析。根據時間和末世後的種種,秦洛覺得這個‘墨菲斯’,很可能就是血族宣稱失蹤的那個王。不過墨可以任意伸縮的指甲,並不是血族的特質。他曾經見過墨的這種能力,一度以為墨有狂化狼人的血統。現在看來,墨很可能就是研究所創造的新物種。不過這一點,秦洛並不打算告訴墨。沒人會希望自己只是別人冰冷儀器試管下的產物。
墨細細咀嚼著秦洛的話,喃喃道“類似血統?”
秦洛暗嘆了口氣“我說的只是類似,最起碼他們不吃人類的食物,而你吃,並且沒有任何的排斥。所以我覺得你只是有點兒特別而已,就像我一樣,我們只是比一般人特殊點兒。你不用太放在心上,也不用去糾結你到底是什麼。再說我們一起生活了這麼久,你不也沒有把我怎麼樣嗎?小科、劉嬸、劉叔、我外公,大家不是都跟你相處的很好嗎?”
墨一直沒再說話,不過秦洛覺得他說的話,墨應該聽進去了。
秦洛衝掉了墨頭上的泡沫,拿了條干毛巾給他慢慢擦頭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