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7)(1 / 2)

因着葡萄酒发酵靠的是葡萄表皮上附着的野生酵母微生物,所以这葡萄吴筠只是简单用清水冲了下,晾干了就放着。

之前还发愁的装酒容器,也在冰箱里面找到了替代品。那是个5斤装的泡菜玻璃坛子。上辈子李雪有段时间特别迷恋韩式餐点,他这个舔狗就上赶着学做了些泡菜。现在,这个坛子里面的泡菜被他倒出来,刷干净,准备用来装葡萄酒发酵。

这种玻璃坛子是专门用于发酵食物的,因着食物发酵的过程中会产生气体,所以设计的时候就带有自动出气的功能。重生以来,他第次感谢以前的自己,买了这么个趁手的玩意儿。

把葡萄串,玻璃坛子,白糖还有根干净的木棒准备妥当,吴筠端坐在八仙桌前,准备干活。

在边上看着的吴同对着那筐葡萄留着哈喇子。今年的葡萄还没开始产,不知道筠子的葡萄是哪里弄来的。

吴筠被这小孩儿逗笑了,干脆给了他小半串葡萄,让他在边上呆着看。然后开始酿葡萄酒的第步:碎葡萄。

这步特别的简单,就是把葡萄捏碎,皮肉最好分离开来,然后把这些葡萄皮,葡萄肉,葡萄籽放到预先晾干的盆里。

吴筠边捏边把有些破裂或者干瘪的葡萄挑出来丢到边。待把葡萄捏完,就用木棒再次进行二次碾压,让葡萄肉可以充分的碎裂,使皮汁混合在起。葡萄皮上的酵母就进入到葡萄汁中,书上说这叫前发酵过程。

第二步就是把盆里的这些东西倒进玻璃坛子里,装到坛子三分之二的地方就不能再装了,要留三分之的空间给葡萄皮发酵的时候可以上浮。

然后盖上盖子等天的时候来发酵。因为玻璃坛子能够让吴筠观察到发酵的进度,所以这几天他都是按照书中的要求时不时来观察葡萄酒的情况。

等过了三天左右,盖子口附近已经堆积了很多葡萄皮。

吴筠小心翼翼的掀开盖子,就闻到股子香甜味跟淡淡的酒味。用干净的筷子把这些葡萄皮压到葡萄汁里面,防止葡萄皮发霉变酸。然后往玻璃坛子里面倒入了两斤的白糖。

然后又是等了个星期,等压下去的葡萄皮没有再浮上来,就可以把酒液中的葡萄皮,葡萄籽以及部分残留的葡萄肉分离出来。剩下的酒再装回坛子里面继续发酵。等半个月后,酒液变得清晰就可以喝了。

吴筠看着这坛子耗时将近个月才得的葡萄酒,心里满满的成就感。没想到自己第次做就成功了。

听到葡萄酒酿好的红旗也跟着跑过来凑热闹。

只见透明的玻璃坛子里面,酒液红润,色泽清透。吴筠轻轻打开盖子,股子酒味就冲出来。没喝过酒的红旗有点蠢蠢欲动,想趁着老爹不在场,尝尝这传说中的葡萄酒是个什么味儿。

眼就看透自家堂哥的吴筠,拿起个竹筒做的小舀酒勺,伸进坛子舀了小杯酒出来给堂哥。

实在不是他小气,而是这种自制的酒度数不定,自己也没什么把握。

待到自家爷爷,吴筠就直接舀了大杯出来。

两人都抬头喝了口,红旗砸吧砸吧嘴,直接道:红旗,这酒可真难喝。还不如喝糖水。

吴爷爷笑着骂道:这臭小子,真是猪八戒吃人参。筠子,别听这小子胡说,这个喝着可真是不错。

吴同小朋友也忍不住想尝尝这葡萄汁。他可是亲眼看到这是葡萄做出来的,肯定是甜甜的。

吴筠笑嘻嘻的点了下吴同的小脑袋:等小叔叔你长大了才能喝呢。现在你还是去喝糖水的好。说完还看了堂哥眼,意思是你跟小叔叔样还没长大。

气的红旗跑过来飞快撸了他的头发把。

吴大伯就是在这样的欢声笑语中来到吴筠的家。

进门,就被八仙桌上的那坛子红色液体吸引了目光。

筠子,这就是你说了个月的葡萄酒吗?看着挺吸引人的。

红旗看到老爹来了,也不跟吴筠打闹了。狗腿子般给老爹敬上杯,得到吴大伯的个白眼。

端起酒杯小小的抿了口,吴大伯眼睛微微的眯了起来。

酒味浓郁,酸中虽然带了点点涩,但是味道不赖,比供销社卖的散酒强的多了。要不是下午还有事要处理,他都忍不住要坐下来喝多几口。

吴筠见到大伯满意的表情,很是开心。他自己对酒没什么研究,般买来的酒只是为了做菜用。而且现在自己才17岁,不好喝酒。

于是,他就把自己有意让村里建个葡萄酒厂的事儿说了出来。

前几天他还特意去了趟山里面,那些山葡萄藤真的是特别的多。如果酿酒的话,这个原料他们就有了。只要派人去打理,后面安排人去摘就可以。其他生产所需的原料就需要跟糖厂还有玻璃厂合作。

吴大伯听完这话,认真的思考了番。主要是怕生产做不了,毕竟建个厂子可是跟家里自己做差的不止点半点。

吴筠知道大伯的顾虑,把自己写的计划书都拿了出来。至于设备以及跟其他厂合作的问题,他已经事先跟李功通气了。等村里同意了,他就会开始着手做准备工作。想到李功,这段时间忙着春耕还有酿葡萄酒,自己好久都没跟他联系了。不知道他现在在干嘛?

正在县里办公的李功打了个喷嚏,喝了口热茶休息下。想到自己这段时间忙着查阅个案子的资料,已经好久没见过吴筠了,不知道他的葡萄酒酿的怎样。看了看手上的事情,赶紧埋头把这些卷宗看完,他决定了明天就去村里见见吴筠。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奉上,谢谢收藏跟看文的宝贝。么么哒~

自制葡萄酒对葡萄跟卫生的要求很高,大家不要轻易尝试哦。

第39章 李功其人

终于把卷宗都看完,李功松了口气。桌子上放着个印着为人民服务的搪瓷杯,盛满碧绿的清茶,热气正缓缓的飘动。

思绪随着氤氲的热气,回到了久远的记忆。

第次见到吴筠还是跟着李洋李雪两兄妹到红星大队走亲戚。

那时候吴筠家刚刚从县城搬回到村里。

村里的小孩第次看到这样白白净净又安安静静的男孩子,像个洋娃娃。女孩子都喜欢跟他起玩,这就让村里那调皮捣蛋的男孩子不顺眼。经常去招惹他,偶尔往他身上丢条虫子,扔个泥巴啥的。然后看着小吴筠明明想哭却忍着不哭的表情,嘻嘻哈哈的笑着。

李功从小跟着爷爷在大院里长大,最是尊老爱幼,思想正派。看到有人欺负个这么可爱的妹妹,当然就忍不住上前去英雄救美。

两人就是这样认识的。

李功也说不上原因,但是特别喜欢这个妹妹。可能是因为自家老妈特别喜欢小姑娘,经常抱着他叹息为啥生的不是女儿。所以救了这么个可爱的小妹妹,李功就想着把这妹妹抱回家,跟妈妈起养妹妹。

妹妹,你没事吧。把那些捣蛋鬼赶走后,李功把粘在吴筠身上的毛毛虫条条用树枝挑走。

见身上的毛毛虫被这哥哥弄走,小吴筠这才松了口气道:谢谢哥哥。哥哥,我不是妹妹,我是男孩子。

怎么可能,你长得那么白,还有个小辫子,你就是妹妹。李功非常相信自己的眼睛,坚定的认为白净+辫子=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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