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回來度假,沒再穿襯衫西褲,身上是白色T恤和牛仔褲,非常簡單,連原本冷冽的氣質都變得活潑了一些。
「明後天,我帶你去附近轉轉,我們這兒有些地方還是挺好玩的。」
「學長。」常夕叫他。
「嗯?」嚴廷君轉頭。
「我……我其實……」常夕眨眨眼睛,鼓足勇氣說道,「我來過黎城。」
嚴廷君:「……」
她一個人來過黎城,三年前,背著相機和畫板,攝影,寫生,隨便走走吃吃。她當然不知道老宅,也不知道嚴廷君念過的小學,她就是想來他曾經生活過的城市,看看他曾經看過的風景。
兩個人在街上站立著四目相對,半晌,嚴廷君偏開頭,笑出了聲。
「常夕,你這樣子讓我沒法接話啊……」
常夕垂下頭:「對不起。」
「來,繼續說,還做過什麼蠢事兒?」
常夕搖頭:「沒有了。」
「沒有了?」
「嗯。」
嚴廷君又邁開了腳步:「常夕,你大學在哪兒念的?」
「……」常夕拒絕回答。
嚴廷君也沒逼她,抬起頭說:「你看,這兒的星星,是不是比錢塘的要漂亮?」
常夕也抬起頭,小城市的星空果然比大都市更璀璨耀眼,徜徉在這小街上,身邊是一個在過去十幾年想都不敢想像的人,她輕輕地吐氣,說:「嗯,真漂亮啊。」
——
國慶假期,嚴廷君接到陳熙琳的電話。
「她沒簽。」
嚴廷君說:「我猜到了。」
「但是她收下了,說要留作紀念。」
「嗯。」
「她說,謝謝你,不過專業的事還是要讓專業的人做,她就不掛空名了。」
「我明白。」
「嚴廷君。」陳熙琳輕聲說,「忘了她吧。」
「嗯,謝謝。」
嚴廷君掛掉了電話。
一年前,他成立了一個慈善基金會,專門用於資助貧困女童學習,托陳熙琳帶給孟真的是一份法律顧問的協議,孟真沒簽,他並不意外。
基金會有專門的人員負責日常運作,嚴廷君也不會花太多時間在這件事上,但這些年,他總覺得自己應該做些什麼。
以前是沒有能力,現在,他有了。
十月五日,在錢塘的某個地方,正在舉行一場幸福又盛大的婚禮。
嚴廷君從公司下班後,開車去到常夕家。
常夕是沒有什麼長假的,要連載,就得每天趕稿。
嚴廷君自己拿鑰匙開了門,提著一袋子食物進屋。米粉很快就沖了出來,粘著他腳邊親熱打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