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 指的是以勸說、慫恿、利誘、收買威脅等方法, 將自己的犯罪意圖傳授給別人, 致使別人犯罪。
教唆犯罪的取證則包括證人、證詞、錄音、錄像、通話記錄、手機簡訊等,並且, 教唆不是一個單獨的罪名, 教唆他人實施什麼犯罪, 最後他就會以同樣的罪名判刑。
證人方面,李華一口咬定,他本來只是在網上辱罵雲月璽, 他說那句話是「這種爛貨殺了就好了」,說這句話的時候,李華並未說自己要實施犯罪,但是余清蓮的回覆是「你要是真殺了她,就是為民除害」
李華道:「本來我只是頭腦發熱,但是她這麼一說,我就有種使命感。而且,我的想法沒有那麼完善,具體的實施方法是她提供的。」
「她先是給我建議用汽油燒,但是她又說汽油不好攜帶,在我們談話的過程中,她了解到我是大學生,又讓我用硫酸,我說我學的是機電,接觸不到硫酸,之後她還給我建議了好多方式,包括雲月璽電影上映前要宣傳路演,肯定要住酒店,也是她給我說的,我雖然平時愛上網評論,但是我不混飯圈,我不知道明星的行程。她給我說了很多犯罪的方式,讓我用水果刀或者菜刀,我覺得不好攜帶,於是換成了美工刀,之後實施犯罪的過程中,我又害怕了,想乾脆把她推出去好了。」
證據方面,李華提供的是微博頁面的評論:「所有信息都在上面,如果她不給我說那麼詳細,我說不定早就放棄了。」
大家看過李華提供的評論,發現確實是這樣,余清蓮確實提供了很多很多方法,而且考慮都非常周全。
余清蓮倒抽一口涼氣,她現在仿佛被卷進了一個巨大的漩渦。
她道:「你胡說……你罵的比我罵的多多了,你本來就有想殺雲月璽的念頭,不是我教唆的。」
確實,李華原本就有想殺雲月璽的念頭,不管有沒有餘清蓮在其中拱火。
但是李華怎麼會承認呢?
他本來就是個壞透頂的人,余清蓮敢與虎謀皮,就應該做好虎會來撕咬反撲她的準備。
余清蓮道:「但我真的是無心的,我以為他只是在網上說說,我沒有想到他敢去實施。」
「那你為什麼要說出這麼詳細的計劃?」
余清蓮哭道:「我只是討厭雲月璽,你們知道的,因為她,我的星途毀了,我很恨她,但是知道我現在沒資格和她斗,她的事業越來越好,我卻……我只能在網上罵罵她,我幻想著她真的能被殺死,所以我才說得那麼詳細,我只是在幻想,在出氣……」
為什麼因為幾句評論要抓她啊?
警察們搖頭,他們可清楚,這個余清蓮的星途毀了不關雲月璽的事情,反而雲月璽的星途差點因為她毀了才是。
警察們道:「等公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