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ott被發瘋的樣子嚇到了,然而吵鬧並不會改變他精於計算的本質,「我支付給你的薪水是絕對合理的,你捫心自問,這兩年你的才能有多少進步?J創作不出新作品,你是否為他提供任何力所能及幫助?你是學作曲出身的,為什麼不親自寫一首像樣的曲子?!你所謂的價值都是建立在你和J合作的基礎上,沒有J,你什麼都不是!你根本不值得你要求的那麼多錢!如果你實在對我們心存不滿,可以離開這裡,另謀高就。」Scott很惱怒,話說得很絕情,他讓Cohen走,Cohen卻不走,他碰了一鼻子灰,不再跟Scott爭吵。
Scott如今再回想這件事,恐怕那個時候,仇恨的種子已經在Cohen心裡種下。
在劉嫚抵達美國後,公司上下開始為Jason的新歌錄製做準備,Cohen又向Scott第三次提出加薪,Scott依然是毫不留情的拒絕,而這次,Cohen沒有再跟他吵,扭頭就走,臨走前他看Scott意味深長的眼神,讓Scott記憶尤深。
「是我的錯,我當時沒有想到他會做得這麼絕,」Scott很懊悔,他對Jason和警察說,「如果我那時心平氣和的與他好好談談,答應他的要求,也不會有現在的麻煩!」
Scott能不後悔麼?Cohen的期望薪資和他們的損失相比,不過九牛一毛!
Jason才明白過來,為什麼Cohen那晚奇怪的問他,能否分到他劃給自己員工的獎金。由此可見,Cohen對錢的追求狂熱到了何種地步!連Jason的錢也惦記著。
「不,你即使答應他的要求,他也不會知足!」Jason很肯定,「他已經被毒品腐蝕,性情大變,墮落成為一隻蛀蟲。」
吸毒需要錢,而且Cohen吸的還是最純淨最昂貴的那類高級毒品,普通美國中產階級如果沾染這類毒品,一定會傾家蕩產,紐約馬路邊上那麼多流浪漢乞討者,起碼一半都是因為毒品才變成那副樣子,這還是比較好的結果,許多人為了得到毒品,去搶劫,去賣淫,甚至謀財害命,最終走上一條不歸路。
Cohen不正是如此嗎?
他把Jason的新歌賣給盜版商或者敵對公司,肯定換取了大筆金錢,他帶著這筆錢跑路,現在恐怕已經到了境外。
警察的調查也驗證了Jason的猜想,他們很快查到Cohen的出鏡記錄,他在昨晚九點四十,從紐約機場離境,飛往哥倫比亞,哥倫比亞是毒品天堂,簡直是天衣無縫的計劃。
「真是麻煩,我們得向哥倫比亞政府請求協助,即使找到人,還要引渡回來,如果牽扯到當地毒梟,這就該是FBI的工作了,」警察感到頭大,這個案子已經超出了他們的職權範圍,他對Jason和Scott實話實說,「追捕Cohen的難度非常大,耗時也會很長,即使最後抓到他,你們的損失也很難追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