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為葉朗月說完就走了,誰知道她從皮包里拿出一個公文袋,放在張強的辦公桌上。
“對了,這個給你。”
張強皺眉,不明所以:“什麼來的?”
葉朗月照實回答:“證據。”
話音落下,張強看她,手指卻指向樓下,暗示著卓宜中的辦公室:“她那單案子的證據?”
言下之意,他們明明都沒來得及開會聽案子的資料,葉朗月就先拿到證據了?
“我運氣好。”葉朗月笑了笑,無所謂的聳聳肩。
看著她瀟灑而去,張強把文件袋打開,發現裡面是本時裝雜誌,雜誌折了一角的那一頁是一篇訪談,正好跟他們的當事人張美琪小姐有關。
張強更加的莫名其妙了。
他不明白為什麼葉朗月要把這本雜誌給他,而不是卓宜中,直到開始開會,他懂了。
案子其實很簡單,他們的當事人張美琪,半年前,她跟一個剛認識的男人去酒店開房,並且在她允許的情況下,男人拍下了他們開放的過程。
大約一周前,有人把這段短片放到了網上,那個人就是逸星集團的太子爺,何友泉。
因為短片是在國外上傳的,對進來說搜證困難,所以放棄了刑事起訴,張美琪就向法援提出了申請,請了卓宜中作為代表律師來幫她向何友泉提出民事索償。
民事索償是需要理據的,張美琪是個模特,因為這條短片丟了一份馬上要開工的走秀機會,受到了金錢的損失。只要能夠證明這一點成立,張美琪就可以得到何友泉的賠償。
對家律師提出的理據是,模特行業終止合約是普遍現象,並不能證明是因為這條短片。
張強思考了一下,一共提出了三個問題。
“那位開秀的顧客有沒有提到他看過這條短片?”
卓宜中答沒有。
“張小姐的模特公司有沒有說過,她是因為這段短片,而失去了這個工作機會?”
卓宜中答沒有。
“張小姐有沒有叫何友泉不要把這片子擺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