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等著爺給你露一手
方臻帶著劉嬸子給的一點鹽巴和花椒進門,甚至還有一小撮孜然,是前些年從邊關傳來的東西。
安向晨見方臻回來,便下了地,一瘸一拐地走到門前,倚在正屋那扇破門上看他。
方臻忙著準備晚上的伙食,也沒在意,見安向晨好奇地伸長脖子看他晾在窗沿邊上的黑顆粒,就解釋了一句,「那是野兔的糞便,叫望月砂,藥材。」
管他藥不藥的,一聽是糞便,安向晨立馬縮回腦袋,並且換了一邊倚在門上。
「方臻?」
「誒,怎麼了?」方臻回頭問道。
安向晨卻不答,低著頭不知在想什麼。方臻便不管他,在院裡的小園子裡給兔子扒皮。
其實方臻離開的這些時辰,安向晨也想了不少事情。對於方臻的變化,他總覺得不止是離魂症這麼簡單,性情大變就算了,怎麼還會了很多以前不會的東西?所以他大致又有了兩種推測。一種是這人是方臻的雙胞胎兄弟,因為什麼事情來到這裡,並且取代了方臻;另一推測是他看著方臻頭上的繃帶,忽然想起古書上有記載一種癔症。
書上說某縣有一庸人,一覺醒來判若兩人,不僅能吟詩作畫,口若懸河,行為舉止還頗具大家風範,見者無不稱奇。可等他再一覺醒來,竟然將昨日的作為忘個乾淨,又變回之前那個目不識丁,唯唯諾諾的庸人了。
這兩種推測安向晨都拿不準,可也是最接近現實的了,總不能是神神鬼鬼的事吧,他是文人,子不語怪力亂神。於是安向晨就想著用名字來試一試。即便是同胞兄弟,乍一聽到別人的名字,應該不會立即答應。如果他答應了,人可能還是那個人,只是撞傷腦袋撞出癔症的可能性就大些。反正得了癔症,也是會忘記一些事情的。
所以安向晨才叫出原主的名字試探,結果方臻一口答應,顯然這就是他的名字。可得了結論,安向晨也高興不起來。癔症到底是病,以後如何演變尚未可知,且這人萬一哪天突然恢復了原先的神志,他要怎麼應對?
可惜他不知道,眼前這個並非癔症,還就是神神鬼鬼的事情,只是恰好同名罷了。
「家裡沒油,我今晚給你烤兔子。」方臻以為安向晨在屋裡悶得久了,出來透氣,就不急著趕人回炕上歇著,進屋搬了把椅子放在院子裡,自作主張將安向晨攔腰抱起,安頓在椅子上坐好,又給他脫了鞋子,把襪子拽松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