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候沒有恐高症一說,怕高只會被當做膽子小,還是會被衙役逼著爬上手腳架。反正掉下來只能自認倒霉,衙役又不用負責。
方家村四面環山,山勢險峻,村民自小就會爬山,這時候就顯出一點優勢來,至少不恐高,爬上爬下手腳穩健。
比如方立身邊這個工人,是其他村里來的,從上了手腳架開始就兩股戰戰,根本不敢往下看,好幾次連遞到手裡的磚都拿不穩,如果不是方立幫著託了一把,指不定這磚掉在下面誰的頭上。三十斤呢,砸一下可不是鬧著玩的。
然而這一幕被衙役看到,扯著嗓子叫方立別偷懶,快幹活。
也因此,方立在高處自顧不暇,雖然瞥見了方臻運磚的方式,也沒辦法提醒他,只能幹著急。
好在干到早上九點左右,到了飯點,他這才匆匆爬下來,把方臻拉到一邊責備,「你不會就學個人,他們咋推你咋推個,要推一天哩,你這個樣,明天能下床不?」
「是是是,立哥說得對。」方臻嘴上答應得好,再上工的時候依舊是我行我素,給方立氣得夠嗆,又毫無辦法。
不過方臻雖然用了更費力的姿勢,但他的速度不比其他人慢,衙役也就沒有阻止他,只是嗤笑一聲,聯想到他昨天「寧死不屈」的架勢,覺得他不是比別人厲害,而是壓根就一沒心沒肺的二傻子。
這一天平靜地過去,沒有出現傷亡現象,也沒有發生衙役打人的事件。等太陽完全下山之後,他們停止了今天的勞作,開始準備晚飯。
晚飯依舊是甜菜米糊,方臻也交上去兩文錢,免得他表現太另類。
不過天黑也有天黑的好處,火把並不能照亮所有地方。方臻不動聲色碰了碰方立的碗,帶著他去了牆角下。
兩人蹲在牆根處,方臻拿出了昨天藏起來的雞肉,分了半隻雞給方立放進碗裡。米糊是剛煮出來的,能將肉泡熱乎一點。將骨架去掉,半隻雞也沒多少分量,他們吃飯用的又是大碗,喝掉一半米糊後,肉放進碗裡正好填滿。
方立見方臻自己還有,就沒再跟他推讓,避免引來其他人的注意。不過這肉,他也沒立馬就吃,盯著看了一會兒,嘆了口氣。
「怎麼了立哥,別捨不得啊,我過兩天再溜去城郊樹林抓就行,放心吃吧,這一個月少不了好吃的。」方臻跟他開玩笑,順便把昨晚的行蹤一句話交代清楚,省得方立想起來了又要追問。
「你是真能耐個。」方立先真心實意誇了方臻一句,畢竟這種情況下還能溜出去,估計世上也沒第二個了。「還是要小心個,官爺抓住要治罪哩。」
「嗐。」方臻一個語氣詞總結了他要表達的意思。他吃得快,吃完了就隨手撿起一塊建築廢材,挖坑把雞骨頭都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