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身大字不識一個,寫字就更別提了。他那張賣身契上的名字,還是和人販子去做公證時,公證人寫的。
他找到村長,讓村長給他在紙上大大地寫了自己的名字,然後拜託村長將安向晨關押幾天,自己則去了縣裡,請鐵匠幫他照著紙上的字,打了個刻著名字的烙鐵。
村長把安向晨關進了祠堂邊上的小黑屋裡,那裡一直是村民犯了村規或違背祖訓後,受罰的地方。
安向晨每天只能透過門上的小窗,得到一點點的食物和水。水是乾淨的水,河邊挑回來就能喝,食物,是村長家吃剩的飯。
原身這些天就待在縣裡,直到鐵匠將他要的東西打好了,才回了村。
他為了買安向晨,幾乎花光了全部身家,結果在成親前兩天,實在受不了梳洗乾淨的安向晨的美貌,就想先行洞房之事,這一行,得到了抵死反抗,也發現了安向晨的真實性別。
這一刻起,他被深深的憤怒席捲了理智,非要折磨死安向晨不可。為此,他才不顧一切代價,也不在乎要花多少錢。
拿到了想要的東西,比原身想像中要小很多。可是鐵匠鋪的人說他給的錢,只夠打個這么小的,原身一翻衣袋,只剩了幾十個銅板,便只好拿著這個回家。
回到方家村,原身從村長家把人拖出來,拖去了屠戶那裡。
因為只有屠戶需要給畜生身上烙印記,其他地方的火達不到烙印需要的溫度。
原身將身上僅剩的錢全給了屠戶,讓屠戶幫他按住了安向晨,兩人合夥把人綁在了殺豬的台案上,接著便是等著烙鐵燒得通紅幾乎透亮,由原身親手,將那鐵,死死摁進了安向晨的後腰。
而這一切,都是有不少村民在圍觀的。因為村里消息傳得快,因為村里很少有大熱鬧可以看。
方臻聽罷,起身禮貌地跟方立告辭,步履穩健地離開了。
直到走出方立家,走到附近的老樹旁,方臻才一拳打在樹幹上,將那棵枯萎的樹,打得幾近攔腰折斷。
難怪安向晨不喜歡和村里人打交道,他每見這些人一面,就會回想一遍自己是怎麼在殺豬台案上被人圍觀的,常人都難以忍受,更何況他那樣好面子的人,對他來說,這無疑於凌遲了吧。
方臻不想要管自己的理智在提醒些什麼,他只想好好地抱一抱那個壓抑著痛苦,那個每天都在和自己的內心殊死搏鬥的人。
他這麼想,便也這麼做了。
他衝進楊大圭家裡,不顧安向晨的驚訝與不解,將人帶出了教室,緊緊抱在懷裡。
安向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但不影響他感受到方臻情緒的波動。那股悲傷難過,幾乎要將他也一同淹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