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你有個畫像能耐,俺在縣裡頭,知個有門差事,專門給衙門裡頭畫人像,你要能讓縣太爺看上,造化大個哩。」方文說著還翹起了大拇指,可見對這個造化的看中。
「還有這種差事啊。」方臻故作驚訝。他最近也讀了不少書,別說縣衙里有什麼差事,整個大成朝的官員職位構成他也知道了個七七八八。
方文所說的給縣衙畫人像的差事,官方名稱叫畫罪師,是專門給通緝犯或者屍體畫像的。
給通緝犯畫像,很好理解,就是要畫出來讓捕快照著畫像抓人。給屍體畫像,則是為了給刑事案件作參考。
大成朝要求地方官員每年年末上報這一年的地方業績,其中一項便是重大刑事案件的調查說明,這其中又以兇殺案最為重大。
這種涉及人命的案子,上報到刑部以後,刑部的官員是要進行覆審的,這時候就需要一張死者的畫像,或者說整個兇案現場的畫像,來作為重要參考,審查地方官員在辦理該案件時,是否存在發生疏漏和冤假錯案的可能。
別看大成朝一個古代封建社會,對人命案子的重視程度其實並不低。關於這一類惡性案件的處理辦法,中央機構自有一套標準嚴謹的流程以供參考。
只是多數時候,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加上很多人命案,事主沒有報到衙門,地方官並不知情,或者沒報官就假裝不知情,民不舉官不究,不受理,自然就算作沒案子。
上面的部門不可能天天盯著地方官,消息流通又不發達,這才導致了視人命如草芥的情況普遍發生。
方文見方臻有興趣繼續聽下去,便跟他講了講這個差事在衙門裡的重要性,以及收入情況。
方臻只管連連點頭,讓方文接著說。
「不過……」方文總算講到了為難的地方,「這個差事啊,不是給一般人畫像,要給犯人連死人畫哩。哦,你莫怪個,俺沒有坑你的意思,俺就是覺得你能耐個,自當好好發展才是哩。」
「我知道,文哥當然是為我好。」方臻微笑。
「就是個,俺就知道你通情達理,比別個強。」方文對方臻的回答非常滿意,「你要能當上這個差,不光比村子別個出息,還能做實事,給祖上積德哩。」
「嗯嗯,我覺得我可以試試。」方臻連連點頭,「不過現在都臘月了,馬上要過年,我帶著婆娘去了縣裡找不著住的地方,怕是要凍死,我還是開春再去看看吧。」
「你有前進心就是好個,開春莫忘啦。」方文話說完了,便起身準備告辭。他走之前,以長輩的姿態拍拍方臻的肩膀,「萬一不成你也莫嫌丟臉,村子有俺,誰敢說你不是。你敢出去闖個,就比誰能耐。」
「行,我都記下了文哥,你慢走啊。」方臻回拍了方文的肩頭,以莽夫不知自己力氣多大的姿態給他一掌拍出了屋,然後便以「原來你這麼著急走啊」的一臉恍然表情,跟方文揮了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