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人感激不盡,狼吞虎咽分食了方臻給他們的食物和水。
看著他們吃喝過後,方臻便返回大牢,按照陳彪所說去關押酒館掌柜和店小二的地方看了看,那店小二和酒館掌柜都已經死去,沒得救了。
方臻只好放棄了原因的調查,轉而把兩個衙役分別帶到兩間刑房,將他們雙腿分開,綁在了刑凳上。綁好之後,啪啪幾個耳光,打醒了脾氣較差的那個衙役。
方臻沒打算對他們用刑,畢竟這兩個衙役說來也無辜,奉命行事卻被方臻抓了。但方臻為了從他們口中知道自己想知道的,只能帶他們來這裡,好嚇唬他們。
其實好言相商也不是不行,威逼利誘是下策,但方臻記得這兩人進來時,竟然揚言不如一把火燒了這裡!
大牢里的犯人並非各個罪該萬死,也有鏢人這樣糊裡糊塗被抓來的,還有些只是犯了小錯,關幾日略施懲戒的,這兩個衙役不顧實情要把所有人統統燒死,這種人實在不值得方臻對他們太客氣,打幾個耳光教訓一下純屬活該。
脾氣差的那個衙役被方臻打醒,醒來第一句便是破口大罵,問是誰不長眼,竟然敢打他。
方臻轉著手裡的狼牙棒,面無表情地看著他,看得他心裡發毛,聲音漸漸小了下去,最後咽了口唾沫,聲音顫抖地問方臻是什麼人。
「我是什麼人不重要,你有沒有命從這兒出去才重要。」方臻故意一個失手,讓狼牙棒砸落,就砸在離衙役大腿根不足三寸的地方。
方臻雖是「失手」,但用了勁,那狼牙棒落下後不是躺在刑凳上,而是斜著嵌在凳子上,根根狼牙泛著寒光,直指向衙役最重要的地方。衙役瞬間慘白了一張臉,抖著嘴皮子表示自己什麼都交代。
「你叫什麼,你們縣令是誰?」方臻指向另一間刑房的方向,警告道,「你最好想好了再說,等會他醒來我還會再問一遍,要是你們說的不一樣……」
「小、小的叫鄧三。」鄧三拼命想將自己的身體往後挪,試圖離方臻遠一點兒,可是他被綁著,壓根挪不動不說,還搞得刑凳「吱吱呀呀」一直響。
「接著說。」方臻見他亂動,把狼牙棒拔了起來,在鄧三的膝蓋處比劃了兩下。
這種動作鄧三很熟悉,對犯人嚴刑拷打時,就會用這根狼牙棒從膝蓋處敲斷犯人的腿,如今這狼牙棒落在別人手裡,令他膽戰心驚。
「我、我說,我都說,我們縣令是毛大人,叫毛永豐,他不是茂縣當地人,是三年前才來到我們這兒的,我聽說、聽說大人家裡頭不簡單,才把他派到我們這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