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臻不僅攀爬的速度快,在上來後,身上一點兒傷痕也沒有,連個手掌擦破皮都沒見,和安向晨便又形成了一定的對比。
這些已經足夠說明方臻的厲害,在之後的採藥過程中,更別提方臻還一個人打死了一頭熊,並且在他們忙著採藥的時候,一個人打了夠全隊所有人吃的獵物回來。
很快,方臻便成了他們心目中的神,一個強大的戰神。這時,不管先前對安向晨、對方臻抱著什麼樣心思的人,都從心底里打消了對這一對情侶的負面想法。
方臻沒忘記他這次上山來的目的,在和將士們之間消除隔閡之後,他終於能夠帶著安向晨,兩個人單獨相處,卻不被各種眼神窺視,不被各種人找藉口打擾。
關於方臻好不好的問題,在剛重逢時,安向晨是想問的,但在一起相處過兩天之後,這個問題便沒有再問的必要。如果方臻身體不適,如果方臻染了疫病,就絕對不會是這種表現和狀態,更不會在剛見面時,就吻他。
「你此去茂縣,可有什麼發現?」略過愛人之間的關心,安向晨直奔主題。
「有,發現多得超乎你的想像。」方臻撥弄著火堆,給安向晨烤兔子吃。自從他來了之後,安向晨就不願意再自己動手。
「你且說說,害我擔心那麼久,若是你所謂的超乎想像,並不能說服我……」安向晨上下打量了方臻幾眼,「那你便去與丁茂睡,不許打擾我同小風歇息。」
丁茂,是士兵里的一個彪形大漢。身材勇猛,性格靦腆,最重要的是,他睡相極差,和他同睡的人,每個都被他半夜泰山壓頂過。
那一截樹幹粗的大腿突然砸在肚子上,那一截尋常人大腿粗的手臂突然呼到臉上,嘖嘖,和丁茂同鋪,是有生命危險的。
「那我要是能說服你,怎麼著?」方臻也提出了條件。
「能說服便說服,怎的這般多事?」安向晨嫌棄道,並不打算與方臻對賭。
「不行,我要是說服你了,你得讓我抱著睡!」方臻小聲嚷嚷道。安向晨也就在最開始兩人重逢的時候,還當眾親了他一下,再後來,便又是那個薄臉皮的書生公子,連晚上睡覺都要把虎崽放在中間,就怕被別人看去。
「不行。」安向晨不答應。
「你不答應,我還不說了呢。」方臻往後一仰,靠在了身後的大樹樹幹上。
耍無賴安向晨是絕不可能比過方臻的,方臻的收穫安向晨又不可能不聽,只好氣呼呼地同意了方臻的提議。
「好,一言為定。」安向晨踩了下方臻的鞋尖。抱就抱,不過是抱著睡,還能掉一塊肉不成?
「好。」方臻重新坐好,給烤兔子翻了個面兒,湊在安向晨耳邊神秘兮兮地問道,「我這次去,進了茂縣衙門,縣令叫毛永豐,是個三百斤的大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