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喜歡攝影。喜歡吉一聲在拍攝的時候那種全神貫注,專注的只看見攝像頭裡印下的影像的神情。」
「她讓我以為我找到了知己。痴迷此道,專注此道。」
「我們在攝影上可以無話不說。她問的,我們可以一起探索;我說的,她也能最快的理解。我們本該是天合之作。」
程邳棠說到這裡,幽幽的看了我一眼。問道:「吉一聲得過兩次京廣攝影獎。你知道嗎。」
我搖搖頭。
他拿著相冊,往後翻著。
好吧,我收回前言。他不是變態。
這裡面還是有不少風景照和物件照的。只不過人物照,只有我。
他翻動的手停留在了最後兩頁。
那還是我的照片。
陽光從靠著的窗外柔柔灑下。窗外的綠意濃濃。陽光下的少女穿著的黑白校服和露出的瑩白玉臂,和棕色的書桌鮮明的對比著。
課桌上的我執筆垂眸,似在沉思。文雅溫柔。明媚了世界而不自知。
「這是她的參賽作品。」
「作品名叫《陽光》。」
我恍恍惚惚的聽到程邳棠自嘲的笑了一聲。
他說:「高中的時候,她加入攝影社的宣言是:想要把這個世界的光永恆的留在有限的生命里。」
「我以為我和她是一樣的。」
「可是看到了她的作品,我就知道我沒有機會了。」
學長頓了頓,他從回憶了回過神來。
看著我,一字一頓的說著:「黎明,你就是她的光。」
「現在,這本相冊,歸你了。」
☆、十二
18.
大學裡社會的雛形已經若隱若現。
四年,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
我知道學長和吉一聲開始共同創業。
看過意氣風發的學長一度沮喪的連攝像機也不想觸碰。焦躁的嘴起燎泡。
看過吉一聲學業工作兩頭跑時累到眼底烏黑一片,修煉出站著睡覺的神功。
但是那些社會的毒打我都沒有經歷。
吉一聲把我護的很好。
一畢業,我加入了程邳棠他們的公司,做著最輕鬆的財務,拿著最高的工資和最好的福利。
三年裡,我和吉一聲租著同一間屋子。
她在醫院,我就在公司。
她回家,我就在在家等她。
我無比確信自己的感情。也絲毫不懷疑小孩兒對我的在乎。
我以為我們是心照不宣。
就像過去我一點點的看著小孩兒一步步走出深淵。現在我也慢慢的看著吉一聲變得成熟,更加溫柔,更加陽光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