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法律上,是不是有一個東西叫遺囑,遺囑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自己的遺產做個人處理。只要它是合法,那就是法律所保護的,即便你的父母選擇將遺產都交給假千金,那也是法律所允許的,既然是法律所允許的,那麼說明它就是對的,你說是吧?”
“好像……是這樣的。”那個人不由自主的被蓮花牽著鼻子走,她覺得好像有哪裡不對,可是又不知道怎麼反駁。
“既然這個東西是法律所保護,那我們是不是應該另闢蹊徑,來完成你託付給我的任務?”蓮花不給她思考的機會,又給她拋出了一個問題。
“另闢蹊徑?什麼意思?”那個人果然被蓮花轉移了注意力。
“既然你的父母能靠自己的雙手打下一片江山,那咱們是不是也可以依靠自己的力量選擇去打下另一片江山呢?咱們也可以不去跟假千金爭你父母的錢,對吧?”蓮花問,“不過,雖然咱們不去跟她爭,但是不代表著將你父母的公司真的交給了她。”
“她現在不是已經開始接手你父母的公司了?咱們可以將她管理之下的公司搞垮,這樣也可以實現你的目標,讓她無法接受到你父母給她的東西,你覺得呢?這樣的方式,是不是比你們兩個人,為了一個公司爭得頭破血流,讓你父母傷心,更好一點呢?”
那個人聽到蓮花的這個建議,眼前一亮,開心地笑道:“對呀!若是爸爸媽媽看到她把公司搞垮了,就應該知道自己看錯人了吧?這個時候我又靠著自己異軍突起,他們一定非常後悔之前那麼對我吧?”
那個人想,既然你們都看不起我,不讓我好過,我也要給你們添一點堵。
將公司搞破產也好,省得自己將公司奪回來,父母覺得自己功利心太重,容不下人,說不定以後父母還要她去幫襯那個賤人。
將公司弄破產了,父母一定會對那個賤人失望,而她自己去創業,所獲得的利益都是自己創造的,父母也沒機會染指自己的東西,即便他們讓她去照顧那個賤人的生活,她也可以理直氣壯的拒絕。
這個主神的提議真是太好了,方方面面都顧慮到了,果然還是專業的人來設計逆襲方案更加後顧無憂。
“是的。”蓮花說,她可不知道那個靈魂自己腦補了許多東西呢。
“好,就按你說的辦。”那個人爽快地同意了蓮花的提議。
夏至就這樣看著蓮花,將一個絕望又偏激的靈魂,忽悠得找不著北,成功地修改了願望。
一,不爭奪父母的錢財,自己創業,創立下一間規模不小於父母現在所有的公司,二,把父母創立下來的公司搞破產,讓假千金窮困潦倒,三,將假千金的罪犯母親送進監獄。
而這個靈魂需要付出十年的時間,讓蓮花可以在這個世界停留十年。
那個靈魂同意了,契約成立。
夏至看著蓮花從自己身上扯出一根透明是絲線,跟那個靈魂簽訂了契約,然後將那個靈魂丟回了位面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