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鎮子在鬧鬼!
不是鎮子裡的某地或者某個房間鬧鬼,而是整個鎮子都在鬧鬼!
能跑的年輕人都跑了,走不了的那些都裝起了鴕鳥!
不知道?不清楚?開玩笑?
沒鬧鬼的話為什麼每當入夜,鎮裡每家每戶都會緊閉門窗,拉好窗簾,對那個大街上的蒼白人影視而不見!
哪怕它的每次出現都會有人暈倒,然後再也醒不過來,為什麼你們還要自欺欺人的說這是「疾病」!?
既然你們都「不願意」看,那我偏偏就要讓你們看!
記錄到了最後字跡已經一片混亂,不難看出留下這字跡的人當初是如何的驚慌與憤怒。
胖子帶著惶恐的心情,撕掉了遮住下面一段的「信用卡提現」廣告,繼續讀了下去……
作者有話要說:
好冷~好冷~好冷~
天氣為什麼這麼冷啊!
第71章
看到這裡, 胖子已經開始慌了。
「可能有鬼」與「真的有鬼」雖然只有兩個字的不同,但確實完全不同的兩個意思。
——得趕快回去,和其他人待在一起!——
雖然心裡不斷的重複著這個念頭, 但胖子還是不自覺的繼續在牆壁上尋找著其它的相關內容。
很快, 他就找到剛剛那段記錄的後續。
那是一段在一份「重金求子」廣告的背後,一塊打火機燒黑的焦斑旁邊的位置上。
我現在正躲在廁所里,拿著手機,正在等』那個東西『出現!
我將在這裡記錄下我「見鬼」的詳細經過, 並留下充足的證據。
我馬上就要出名了!
看到這一段文字的人, 你們有幸了解這個事件的第一手資料!
至少以後是不用再去買我的自傳了……
胖子看到這裡稍稍回憶了一下,他完全不記得有看到過, 乃至是聽到過近期有什麼比較出名的恐怖小說,更不要說什麼打著「真實案例」幌子的個人傳記了。
再加上自己等人出現在這裡的緣由,他對這個作死留下記錄之人的結局有了一個大致的猜測。
而下面的文字還在繼續:
我最開始是選擇在深夜的鎮上尋找, 兜兜轉轉了兩三天什麼都沒有發現。
後來我也嘗試了擦牛眼淚、喝醉之後夜遊、玩筆仙、半夜12點在兩塊相對的鏡子中間放蠟燭, 在十字路口放碗和點香,但都沒有效果,
不過踏破鐵鞋無覓處, 得來全不費工夫。
我從沒想到,突破口居然是偶然在一個小賣部里買飲料的時候,當地人的一段對話,我居然才知道……
中間一段文字到此, 被一道焦黑的斑塊所遮擋, 變得難以辨認,似乎又某人拿打火機在此處燒過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