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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過慎重的考量後,他從中挑出了兩份報紙,一份是當地較有名的小報《奉天雜聞》,一份就是全國性的大報《文學報》。

前者有點類似現代社會的地攤文學(例如故事會),上面刊登的都是博人眼球的曲折離奇的故事,樂景就在頭版看到了一個名為《偷情分屍案》的艷情與驚悚兼備的小說,所以《奉天雜聞》雖然在當地流傳甚廣,卻一直上不了台面(畢竟愛看這種報紙的也不是什么正經知識分子)。

後者《文學報》的地位就是《奉天雜聞》拍馬所不能及的了。《文學報》總部設在北平,是全國性的大報刊,在華夏各省都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奉天市也設的有分社。報紙上面刊登的作品無一不是名家的精品,內容高雅,思想深邃,有很多作品甚至被收錄到了後世語文課本上。

從私心而言,樂景是想去《文學報》投稿的,能把自己的作品和那些青史留名的作家文學家們刊登在同一張報紙上,這對他簡直太有誘惑力了!但是在冷靜下來後,他還是選擇了《奉天雜聞》作為自己的第一部作品的刊登平台。

《文學報》畢竟是全國性的大報,作品刊登門檻高,編輯謹慎嚴格,雖然他在現代社會時因為崇拜民國《文學報》里的幾位作家的緣故,細心揣摩過文學報的風格,也仿造過當時的半文半白的文體寫過幾篇文章。但是那只是他自娛自樂,這次他寄出去的作品如果被打下來的話,他的時間和精力就白費了。而他現在最不能浪費的就是時間。

他這次「離家出走」太過突然,幾乎是身無分文,這買報紙的錢還是李廷方給的「零花錢」,所以他必須在剩下的二十天裡攢夠跑路的路費。因此准入門檻低,規矩少的《奉天雜聞》是他最好的選擇了。

至於《文學報》,等到他和李淑然安定下來後,他再去試水也不遲。

作者有話要說:

《奉天雜聞》和《文學報》都是我杜撰的報紙,後面的其他報紙雜誌同理,都是杜撰的,沒什麼原型,別對號入座。

猜猜樂景的第一本小說會寫什麼?先說好,不是艷情小說233333

第5章 民國之寫文(4)

第一部作品要寫什麼,樂景已經有了思路:他打算寫一本推理小說。這還是《奉天雜聞》上連載的《偷情分屍案》①給他的靈感。

當初看到分屍這兩字時,他還以為是什麼推理刑偵小說,著實讓他好奇了一把,所以雖然他手裡的小說連載部分看起來比較像小黃文,他還是讓小廝幫他收集一下往期的《奉天雜聞》,打算在黃文里找劇情,研究一下民國時期推理小說的水平。

也是巧了,那小廝的同屋正是這《奉天雜聞》的忠實讀者,是以小廝很快就給他抱來一大疊報紙。

然後樂景就頂著小廝異樣的目光,淡定地開始翻閱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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