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蒙恍然回頭看他,驚訝地睜大眼,那雙漂亮的眼睛裡寫滿了意外。她在用眼神對他說——我以為你今天不會來了。
那你為什麼還在這裡呢?
「抱歉,」俞明川停下車,拉開車門下來,「下午開了一個很長很長的會。」
「沒關係的!」程蒙回過神,迅速地搖了搖頭,說:「我也沒等多久,」她乖巧體貼地補充了一句:「我知道你每天都非常忙。」
「對不起,」俞明川筆直地站著再次道歉,「忙不是不守時的藉口,我想過給你打電話,但是你的手機無法接通。」
「噢,」程蒙對俞明腳下川搖了搖手機,「我手機沒電了,」她低了低頭,馬上又抬起來,有些尷尬地說:「我怕你隨時會到,然後又等不到我。」
俞明川在街燈下深深地看著她。無論年輕時如何疑惑著,他的這顆心此時還是再次被遞了出去,毫無保留地交付在了另一個人手裡,無論那個人是否願意接受。
他溫和地笑了笑,說:「本想請你吃西餐,但現在太晚了,只能改請你吃宵夜,想吃嗎?還是想回去了?」
「好啊。」程蒙點點頭,她朝俞明川走了過去,卻突然腳脖子一崴,俞明川慌忙展開手臂,將人環進了懷裡,「怎麼了?」
「我,我腳麻。」程蒙左右腳換了換,尷尬地說。
出門的時候,程蒙存了私心。
她想,男人都喜歡漂亮的東西,如果她今天漂亮一些,會不會讓俞明川更被吸引一點,然後說服他的概率更高一點。
於是她特地挑了一雙細高跟尖頭小皮鞋,這雙鞋的確好看,將兩條本就直而纖長的腿顯得纖穠合度,但與此同時,也讓她的腳像套上了刑具。
正像時尚圈裡秘而不宣的規則——好看的高跟鞋是為不用走路的貴婦設計——這雙鞋完全不能走路,更不用說穿上站立著等待這麼久。
俞明川低頭看程蒙的鞋,然後突然半蹲下身,他的手握住了那雙高跟鞋的根部,說:「鞋不舒服,就脫掉吧。」
*
在繁華冰冷的商務圈已經停業的時候,春華街的夜晚才剛剛開始。鬧哄哄的小巷子裡,一排排白色塑料桌椅碼在街道上,大把孜然和烤肉的香味在空氣中飄散著。
程蒙趿拉著人字拖,跟穿西裝打領帶的俞明川走進一家小門面的烤肉店,他們一起在一張雙人卡座前坐下。
程蒙掰開筷子,用熱茶水燙泡,涮一次性塑料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