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家輝和顏丙燕的角色是泰國華人,居住在一個小地方,做點網絡設備生意,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生了兩個女兒。
梁家輝剃短了頭髮,穿著一件老頭襯衫,背稍稍有點駝,一亮相就是個標準的小人物。他沒別的愛好,就愛看電影,看過千餘部,尤其喜歡犯罪、懸疑題材。
一日,大女兒鬧著要去精英夏令營,價格不菲。
梁家輝雖然肉痛,但也掏了這筆錢,大女兒歡歡喜喜的參加了夏令營,以為能見見世面。確實認識了一些有錢有勢人家的孩子,其中有個少爺,母親是市警察局長,父親正在競選市長,在當地是一流權貴。
少爺把她迷奸了。
夏令營結束,少爺又來找大女兒,約在她家裡,還被媽媽發現,糾纏時失了手,一鋤頭敲在少爺腦袋上。
母女倆以為他死了,就把他裝進棺材埋了。
這時梁家輝回家,肉戲正式開始:他是如何利用在電影裡學到的手法,掩蓋證據,為妻兒脫罪。
國產犯罪片稀少,曹保平是開拓者,拍了《李米的猜想》《烈日灼心》《追兇者也》。後來刁亦男加入,拍了《白日焰火》,另有忻鈺坤的《心迷宮》。
犯罪片不好拍,太吃劇本和演技。
前面的劇情是介紹背景,鋪墊線索,反映小人物生存不易,泰國警察如何黑暗等等,觀眾以一種挺平和的心態看完了前面,然後從梁家輝試圖掩蓋證據起,節奏驟然緊張起來,一點點向觀眾展示了什麼叫「戲劇張力」!
鞏俐飾演的大反派出場,穿著一身警察制服,貼腦皮往後梳攏的頭髮,氣勢凌人,胸脯鼓鼓的。
她要找失蹤的兒子,與梁家輝展開了一番鬥智鬥勇。
主角運用的手法是本片核心,簡單說:女兒在2號殺了人,現在要製造2號不在場的證據,怎麼辦?
他在3號帶著全家去了趟市里,比如去了一家餐廳吃飯,故意與老闆交談留下印象。
隔了一周之後,他再次去餐廳,反覆對老闆講:「您忘了?2號那天我們全家來這吃飯,覺得您這的奶油麵包太好吃了,還打包了一份呢!」
因為人不太會記得日常瑣事,隔了一周本就模糊,主角再給他們不斷洗腦,說我們是2號來的,2號來的……
這樣就打亂了時間概念,把3號發生的事移植到了2號,讓餐廳老闆在不自知的情況下做了偽證:「沒錯,他們一家是2號來吃飯的。」
主角利用這種手法,將街坊、酒店人員、爆米花小哥等等全部洗腦,製造了完美的不在場證據。
但就是因為太完美了,導致極不真實。
鞏俐飾演的反派經過各種審訊調查,始終無所獲,愛子心切的她直接下令抓人,完全不顧法律程序。
她將這個角色演的又艷又凶,往哪一站,制服一穿,把男人踩在腳下蹂躪的感覺。
顏丙燕很好的完成了任務,她的角色是個普普通通的妻子,沒啥本事,沒啥文化,整日操勞的黃臉婆,但面對強勢的警察局長時,卻能勇敢的站出來。
兩個母親對峙的這場戲非常精彩。
鞏俐不知兒子的生死,像頭即將發瘋的老虎,對著對方做最後一次威脅:「你也是個母親,你應該知道,為了自己的孩子,我沒有任何做不出來的事情!」
顏丙燕額上青筋迸露,每個字都帶著顫抖的氣音:「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畜生!」
哇!
觀眾席仿佛發出了一聲齊齊的驚嘆,那是一種新奇,現在大眾追捧大片,小眾追捧文藝片,互相嘲諷,一個覺得對方裝逼,一個覺得對方土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