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來的時候,時年七歲的元月在教唆下,對他們說:“警察叔叔,我爸爸喝醉了,抱我在窗台上玩,我想逗爸爸玩,往旁邊一躲,沒想到他……你們不會要抓我進監獄吧?”邊說邊眼淚汪汪地看著警察。
那個年代監控還沒有普及,現場證據不足,再加上人們本能地願意相信一個七歲的孩子不會說謊,那場處心積慮的謀殺,最後被當成意外墜樓結案。
他媽媽在他面前殺了他爸爸,但他卻替他媽媽做了偽證。
元月不喜歡他爸爸,因為他老喝醉酒,老打他和媽媽。但他也不喜歡他媽媽,因為媽媽不喜歡他。
魏良澤死後,梅玉清帶著元月離開了那個村子,到了C市。撤掉了他名字前那個讓她覺得屈辱的姓氏,從此這個孩子以“元”為姓,單名一個月。
梅玉清經常打他,對他的厭惡溢於言表。
她罵他是“孽種”、“畜生”、“髒東西”。
梅玉清沒有經濟來源,她為了養活自己,還有孩子,開始傍大款。
元月的童年回憶中,很多次看見媽媽帶著不同的男人回家。
直到後來,他媽媽帶回來一個不同尋常的男人。
這個男人叫於宏深,是她的青梅竹馬。
他這些年一直沒有放棄,輾轉多地,終於找到了梅玉清。
元月當時快要小學畢業了。
他學習很努力,為了有一天能養活自己,為了有一天能離開梅玉清。
上初中後,他開始住校,開始逃避梅玉清和家裡那個即將成為他繼父的男人。
甚至過年也縮在學校里不肯回家。
他感覺自己大約有一年多躲在學校里沒回家,他和梅玉清的聯繫只有每個月她給他匯來的錢。
他再回家的時候,已經接近初中畢業了。
那個男人迫於家裡人的壓力,離開了梅玉清。
她又恢復成孤身一人了。
元月從學校回家的第一天,又挨了女人的一頓毒打。
他的成績越來越好,但他的精神越來越恍惚。
他的手腕上有幾道割腕未遂留下的痕跡。
他的出生原本就是多餘的。有這樣的母親,這樣的過往,將來不管他走到哪裡,不管成為什麼樣的人,他都斬不斷這層與生俱來的母子關係,走不出這樣的過往。
他不想要這樣的人生。
元月十八歲的那年,再一次割腕未遂。
他把手伸進了裝滿水的水盆里,手腕的劃痕滲出血來。
梅玉清推門進來,面對他這種行為,神色冷漠,好像他的死活根本不關她的事。
她冷淡地看著盆中血色漸濃,最後冷淡地開口:“其實有件事忘了告訴你,你有個妹妹。”
梅玉清頓了頓:“我和於宏深生的。幾年前被我扔在福利院了。”
也許梅玉清只是單純覺得,就算元月要死,死之前也有權利知道一下這件事——她在他不回家的將近兩年的時間裡,和於宏深生了個女兒。
於宏深一走,她就把女兒扔進了福利院。
元月一聽,驚訝地說不出話來。他當即把手從盆中抽出來,開始包紮傷口。
他跟梅玉清說:“我想見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