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是那一天;
對面新開了一家餐館,敲鑼打鼓地開了業,從國外請開的廚師,穿著統一制服的服務員。
他們擠走了這一條街的小餐館。
不怪他們,只怪自己,眼光不夠長遠,能力有限。
但是周簡聲一家沒走,林慶想再拼一拼。那一年,餐館勉勉強強地營業,拿著微薄的收益,吃喝住行都很困難。
直到有一天,上面的人劃了一個圈,揮斥方遒:“從這裡開始拆。”
老街要拆遷了,拆遷款入了房東口袋,租客遣散;林慶年歲大了,再也沒有勇氣重來一次,他們拖家帶口回了老家。
鄉里的自建房,地上還是水泥地,那樣的日子多艱難。
好像是那個時候,林慶愛上了喝酒,喝醉了抱怨老天不公,時運不濟,遇人不淑;
男人找到了快感,他不再管妻兒,砸了鍋賣了鐵,妻子的嫁妝,兒子的學費,他的養老費,也要逃避在醉生夢死的世界裡。
周簡聲一直都記得那天他下學回來,家裡堵滿了穿著制度的人,說林慶碰了不該碰的東西,強行帶進了戒毒所。
那玩意兒能戒掉嗎?
母親坐在地上大哭,她瘦了很多,老了很多。這些年來,她一直都很辛苦,維繫著這個家的開支,包容著頹廢的丈夫,安慰著還懵懂無知的兒子。
沒有人知道她有多累。
那時候母親還很堅強,把淚擦乾從地上起來,給他做飯陪他寫作業,告訴他父親會變好的。
可是沒有。
林慶從戒毒所出來,回到家裡搜颳了最後一樣值錢的嫁妝跑了。
幾天後,他欠了債,搶了劫,殺了人,逃走了;
他沒像母親說的那樣,他沒變好。
母親得知後自殺了;她何其絕望,連兒子都不要了就這樣走了。
周簡聲報了警。
舉報他的父親吸毒、殺人、搶劫、家暴;
一連串的罪名,是十年。
那一年,周簡聲十三歲。
然後他在警方的幫助下改了名,為母姓周,戶口遷到福利院,重新生活;
十四歲,他運氣好,隨學校去市里參加合唱團,被某個經紀公司看重,
懵懵懂懂,一無所知簽下合同。
第一次坐飛機,第一次出國,第一次接觸外面的世界,第一次看到音符,第一次站在舞台上,第一次站在鎂光燈下。
十六歲,經紀公司破產,團體解散。
他回國,又是一個好運,黃國簽下了他。
這些年,周簡聲偶爾覺得生活很難,但好在老天對他不薄,沒讓他步履艱難,步入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