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嘣!”
突兀的琴弦繃斷。
一片寂靜中,萬千燈光與目光聚焦的少年偶像猛地蹲下身,緊緊抱著那把吉他,嗚咽出聲。
晚安。
諳。
少年在這一章叫少年,可以叫時尋,或者海洋。
少年結束了四年的大學生活,偷偷回到了故鄉。
少年重遊了很多故地。
風景舊曾諳。
終,
不似少年時。
作者有話要說:*郭頂《水星記》歌詞
這個追星和吃狗糧造就的產物居然真的完成了,不可思議
那麼,時尋,海洋,若初,
晚安!
第17章 番外
付若初十二歲生日那天,時尋送給她的禮物是——她的偶像許山高的演唱會門票。
“天啊!”付若初捂住嘴,激動無比,喜悅之情溢於言表。
她喜歡許山高好幾年了,演唱會的票開售的時候她沒搶到,讓她扼腕嘆息。
“你為什麼這麼喜歡他啊……三十多歲了還是光棍兒。”時尋撇了撇嘴,見她激動的模樣,有點吃醋。
“你小屁孩懂什麼,這叫成熟男人的魅力!”付若初不滿地反駁他。
“嘁。”我是不是不該徵用全家人的手機守著時間發動單身十一年的手速給她搶票?
……反正,到時候那個“有魅力的成熟男人”在台上,她身邊坐著的是我。
時母坐在沙發上,聽著寶貝兒子酸氣橫生的碎碎念,努力憋笑。
“……所以說,我要怎麼樣才能成為一個,”十一歲的時尋小朋友苦惱地撓了撓頭,求助自家母上大人,“有魅力的成熟男人?”
“咳,”時母假意咳嗽掩住笑意,“你想想,小初最常用來形容你的詞是什麼?”
“……可愛。”誠實回答。
“兒子,你沒戲了。”
神醫三連:治不了,沒救了,等死吧。
“!”
時尋用他的小腦袋瓜深思熟慮了很久,決定簡單粗暴地——禁止付若初說自己可愛。
並在自己生日當天,要求她簽了一份《可愛禁止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