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怎麼否認,你自己知道的,你的心裡已經接納我了,和我在一起你是開心的!我不相信,你對我真的一點感覺都沒有,哪怕是真的真的半點都無關乎喜歡,至少你現在這麼頭也不回的走了,你也不可能一點都不難過!」
李文斯看著她,所有的腦細胞都用來當下的據理力爭,「既然你也不能做到徹底的灑脫,為什麼要互相折磨呢?你也不開心,我也不開心,大家形同陌路,等到一段時間之後再悔不當初,何必呢?這就是你要的結果麼?事已至此,為什麼不願意多給我,或者多給你自己,一點機會呢?」
不可否認,確實是不可否認,李文斯說的很多都對。
自從葉櫻的身邊少了這個聒噪的女人,好像好不容易開始呈現出五顏六色的世界又回到了最初的黑白灰。
葉櫻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跟誰過不去,是因為她從小到大接受到的教育,是因為她根深蒂固的思想,還是因為始終無法釋懷自己最親近的朋友用了這樣拐彎抹角的方法接近她。
有時候她覺得自己就像個獵物,每天都在李文斯的循循善誘下,一步步走向她最終的陷阱。
她覺得這段時間自己都要患上斯德哥爾摩綜合徵了,對欺騙了自己的人產生了念念不忘的感情,而另一方面又對這樣的自己嗤之以鼻。
她想借項目實習的機會離開一段時間,舒緩自己的情緒,從而漸漸的釋懷這段交情,或許再回來的時候就能放開了。
她確實需要一點時間,不管是原諒還是真的接納,都需要一些時間。
李文斯一直知道葉櫻異於旁人的地方,不管是課業上,還是性格上。就好像如果同樣的事情發生在別人的身上,甚至是發生在李文斯自己的身上,就算沒那麼高興,也不至於耿耿於懷,有如敵對。
換言之,「我想和你談戀愛,但我覺得還是先從朋友做起更為妥當,」這是什麼有傷大雅的想法麼?為什麼要扭曲的刨根究底、歸納總結呢?
但葉櫻不行,她的眼裡就是一碼歸一碼的。
李文斯試過幾次從葉櫻的角度去想這件事,倒也不是不能不理解,以她的驕傲卻栽在了這樣簡單的圈套里,她大概是覺得自己蠢透了。
李文斯知道,其實葉櫻這個人表面冷漠,但骨子裡卻比誰都單純。
「我和你,不可能再做朋友。」但她一番口舌之後,得到的卻還是這樣的答案。
葉櫻說,「我現在既然知道你喜歡我了,就不應該再給你無端的希望。」
李文斯:「……」
「我固然很懷念你我之間還是朋友的日子,但是現在不行了,我給不了你結果。」
退一萬步來講,她理解了李文斯的做法,也原諒了她的籌謀,但問題是她現在什麼都知道了,就不能在當做什麼都不知道。
再相處下去,豈不是把人當成了備胎,憑空給人幻想,那是何等的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