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他出去後,譚知秋對方庭信真誠地說了一聲:「謝謝!」
兩人認識的時間不長,但好像他總是在幫助她。
第十七章
盡調答疑會在第三天才召開。因為召集各部門的負責人在一起開會不是小事,很難把大家的時間都協調到一起,方庭信建議,把券商、會計師和律師都叫過來,做一個統一的答疑會。
開會前,他還跟譚知秋商量,是不是可以把每個部門每天報送的資料做個簡報,分別發到大的項目組項目郵箱裡,這樣誰做了什麼事情,誰沒有做事情,都能一目了然地看到。
譚知秋同意他的建議。不過以前項目里,都是券商來主導做這樣的匯報安排,她建議方庭信也去跟孟令彤商量一下。
孟令彤聽了方庭信和譚知秋的建議,有些不好意思道:「確實是應該這樣做。這些原本是我們來安排的,這兩天我忙著做方案,把這個事給忘記了。」
譚知秋默默地給方庭信豎起了大拇指,他雖然工作時間不長,但進入角色還挺快的,而且處理事情很有自己辦法,是個人才。
答疑會上,大家紛紛根據自己的情況提出了疑問,孟令彤、譚知秋也做了詳細的回答。
財務部的王濤問道:「我想請問孟總、譚律師,為什麼我們要提供董監高、財務部人員的個人銀行卡流水?這是有什麼法律規定嗎?」
譚知秋想起券商那個叫李瀟瀟的小姑娘常常抱怨,這個臉上和藹可親的王主任,實際上一點也不配合工作,總是擔心出問題要負個人責任。
之前他要求券商和律師對每項文件都必須寫上法律依據,譚知秋也配合寫了,唯獨這一項確實是沒有明確法律依據的,只是作為盡職調查的一種必要手段。
嘴巴可以騙人,文件也可以造假,唯獨這個銀行流水,基本上是騙不了人的,所以項目中常常需要這樣的客觀證據來支持公司沒有財務作假的結論。
譚知秋解釋道:「個人銀行卡流水能夠反映出公司有沒有代持股份,有沒有資金在體外循環,所以董監高、財務部工作人員的個人銀行卡流水是盡職調查的重要依據,還請公司配合提供。」
王濤不是很買帳:「可是個人銀行卡流水是高度隱私,據我所知,有些董監高本人是不願意提供的,我們財務部不是董監高,不屬於公司的高級管理層,暫時也不必提供了吧。」
譚知秋轉頭看看孟令彤,這個銀行卡流水,主要是由券商來調查的,律師只是配合,可她卻沒怎麼說話,挺奇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