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市之前,爸爸的水果特別便宜就賣給小明,賣給別人十塊,賣給小明只要三塊。媽媽從小明這裡買水果,別人都付十五塊,她特別樂意給小明付二十塊。這樣子就顯得小明的店特別能掙錢,上市的時候大家都覺得小明開了個好公司,紛紛給他投資。
上市之後,別人也成為股東了,小明水果店掙的錢要跟別人分了,還能讓自己爸爸媽媽像以前那樣吃虧嗎?
當然不會了,小明一家又不傻。爸爸媽媽是自己的,水果店是大家的,當然是自己的爸爸媽媽掙錢更划算。
於是爸爸賣給小明水果店的水果變成了十二塊,媽媽買水果只付十三塊。
水果店不掙錢了,爸爸媽媽卻掙錢了。
所以在上市之前就要查一下小明的爸爸媽媽是誰,他們有沒有給小明的水果店供貨,或者有沒有從這裡買貨,買賣的時候價格到底公平不公平。
回到董事長和郭女士的身上,他們婚姻關係存續的時候,是近親屬,是關聯方;離婚之後就不是近親屬了,可以不算關聯方。
但是他們財產分割不清楚,離婚之後來往親密,是不是假離婚,把關聯關係變成非關聯關係呢?這是中介機構需要搞清楚的問題。
第二十八章
譚知秋的語氣雖然有一絲嚴肅,但臉上卻是帶著微笑的:「郭女士,您和雷總離婚已經比較長時間了,但是因為你們雙方財產分割不是很清楚,來往也比較密切,我希望能請您填一個調查表,把您的一些基本信息提供一下。另外,您的主要銀行卡流水,也請您提供一下。您看方便嗎?」
調查表上,會要求她填寫她控制或任職的公司名單,屆時中介機構再去比對公司的客戶、供應商名單以及銀行流水,查一下是否有異常情況。
郭女士猶豫了一下:「調查表可以填。我雖然和老雷沒什麼夫妻之情了,但是這家公司是很有希望的企業,我會支持它。但是,銀行卡流水是我個人的隱私,這個我要考慮一下。」
譚知秋點頭表示理解。銀行卡流水這個事,很多董監高都不願意提供,更不用說已經跟公司沒有關係的前股東了。
訪談接近尾聲,方庭信又跟她溝通了另一件事,公司有個小股東,是郭女士的表弟,持有公司的股權比例不大,但是很不配合工作,問她有沒有辦法。
郭女士搖頭嘆息:「我這個表弟,說起來我也很生氣,當時讓他入股,是因為我們剛從國外回來,他說他能跑市場,結果完全就是吹牛,什麼也沒給公司。雖然是我們家親戚,但他跟誰都相處不好,家人的話也不聽。我已經溝通了好幾次都沒有用,還要再另外想想辦法。」
這個小股東的事還需從長計議,此刻也沒有辦法解決什麼。
訪談之後,李瀟瀟表示回去將會整理訪談筆錄,發過來給郭女士簽字確認。
幾個人告別郭女士,從她家裡出來。時間還早,大家在小區門口等公司派來接她們三個去倉庫的車。
沒有第三者插足的狗血劇情,沒有別的戲碼,只是因為大家不再交流了,就離婚了。
李瀟瀟有些失望,原本以為是個八卦,誰知問了半天,連個一卦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