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心情好像坐過山車一樣,剛剛還很失落,現在卻親耳聽到她說「我心裡喜歡你」,他打斷她:「你說什麼?再說一遍?」
她被打斷之後有點不明所以:「什麼再說一遍?」
他盯著她的眼睛:「你剛才說,你喜歡我,是不是?」
她想躲開他的視線,卻沒能躲開,只好回答道:「我是喜歡你,可是……」
他一把抱住了她。
她愣住了,下意識地想要推開他。他下巴抵在她的肩膀上,悶悶地說:「別動,不要說話。」
許久,他才在她耳邊輕聲說道:「哪有人能理智到控制自己的感情呢?你這樣坦誠地跟我說這些,我特別高興。」
她心裡也是說不出來的感覺。其實她也是十分迷茫的,感情這種事她沒有什麼經驗,雖然紙上談兵很多年,給形形色色的人提供婚姻家庭矛盾的處理建議,可是到了自己身上,卻發現這個問題根本不是那麼容易做決定的。
見她不說話,他嘗試著問:「你害怕,選擇我就不能選擇工作,選擇工作就不能選擇我,是嗎?你是不是傻?這都什麼年代了,還有兩個人互相喜歡又不能在一起的事情嗎?有什麼問題,想辦法解決就好了呀!」
怎麼回答他呢?有人說,小孩子才做選擇題,我什麼都要。
可是人的一生依然有很多兩難的選擇,吃米飯還是吃麵條,穿裙子還是穿褲子,白玫瑰還是紅玫瑰,事業還是愛情。
譚知秋自認為不是什麼工作至上的人。她覺得自己將來肯定不會像孟令彤那樣,懷孕肚子那麼大了還天天加班,到處出差。
像她這樣資歷的律師,在經歷了五六年的磨鍊之後,一般就會選擇「獨立」,不再做這種領工資的授薪律師,而是做那種自己負責案源和收益的提成律師。
但凡她有一點野心,她也早已經離開老張,自己招一兩個小助理,組成一個小團隊,獨立做業務了,那樣能掙的錢比現在要多得多,當然付出的時間和精力也要多得多。
她沒有那樣做,不是她做不到,而是她不希望人生中只有工作沒有生活,不想給自己那麼大的壓力,睜眼就欠好多人的工資,閉眼滿腦子都是工作。她希望,工作是快樂的工作,生活是快樂的生活。
她在這個項目里碰到了喜歡的人,為了項目他們沒有辦法那麼快就在一起。
難以抉擇的不是工作還是愛人,而是眼前的處境。她所做的項目,是一個團隊的工作,大家一起努力做事,到了一個緊要的關頭,在這個時候她不能站出來說:「對不起,為了愛情,我不想幹了。」
沒有取捨問題,只有時間上的先後問題。她最理智的選擇,應該是先把項目做完了,再和喜歡的人在一起。
可是,人有三樣東西是無法隱瞞的,咳嗽,窮困和愛。
互相喜歡的兩個人能在大家面前裝作不喜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