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讓股權之後他成了最近新增的股東,中介機構要他的資料,把他的信息調過來之後,發現他和公司已有的兩家基金股東竟然是關聯方!
譚知秋問道:「這兩家基金股東不是財務投資者嗎,怎麼會跟他有關係?」
王剛道:「這兩家基金,小秦不是按你的要求做了穿透核查嗎,一層一層往上查它們的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最後查到兩家基金都是阿信的媽媽持股的。」
他說過很多公司股權確實是他媽媽在持股,至於公司的實際運營,卻大部分是他爸爸和職業經理人在做。
王剛像說書一樣把故事講得精彩紛呈:「誰能想到,在董辦默默無聞的小員工,竟然是公司老闆的金主爸爸的大老闆,那他甚至是雷董事長的財神爺啊!」
是的,在雷董事長缺錢的時候,他們對公司進行了投資,確實是雪中送炭。可是上市後他們也可以大賺一筆,也不會虧。資本逐利,生意規則。
譚知秋是知道他的身份的,只是原來一直以為他們家的基金「準備」投資這家公司,沒想到實際上已經投資了。
他們家業務多,他對這些具體經營情況不知情,也是正常的,職業經理人做的事他父母可能都未必知道。
只是,他成了董秘,那他們倆,還能在一起嗎?
她怔忪著,不禁來了一句:「他怎麼能當董秘了呢?」
王剛並不明白她的意思,只當她跟自己一樣也是出於驚奇,答道:「董事長想著要給他一個什麼職務,公司目前缺獨董和董秘,他作為關聯方肯定是不能做獨董了,所以董事長就問他願不願意在公司當董秘。主要有幾個原因,一是他處理問題的能力實在是非同一般,公司遇到的幾個難題,他只要一出手就都解決了。」
這一點譚知秋很同意,方庭信有一種特別的人格魅力,也有經常能找出各種四兩撥千斤的解決問題的辦法,說話還很圓滿,跟誰溝通都無障礙,確實是董秘的料。
王剛還在繼續介紹:「二是他想做什麼,兩家基金股東都沒意見。」
廢話,當然沒意見,老闆想任性一把,誰敢有意見?
王剛道:「雷董事長真的太著急找個好董秘了,沒有誰比他更合適。對了,他的法律知識也挺不錯的,孟總原本擔心他不了解上市法律法規,側面試探了他一下,結果他都能答上來。」
他當然都能答上來,那是她好幾個月以前就給他發資料、單獨給他培訓過了。
譚知秋聽著王剛的話,心裡卻像驚濤駭浪一般。對項目來說,這一切都是好消息,但是對於他們倆來說呢?
怎麼辦呢?簽字律師和董秘,關係過於密切的話,妥妥地違反執業道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