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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感上卻敗給了蕭暮雨。

蕭暮雨活著時,他不是蕭暮雨的對手,蕭瀟看不到他的存在,他在她面前厚著臉皮,像個幼稚的年輕人晃悠了那麼多次,但她看不到他,他有什麼法子呢?她若是看他一眼,他哪怕是搶,也要把她搶回來,即便她會因此恨他,可她不看他。

2005年,他看她和蕭暮雨數次擁抱接吻,他的心在油鍋里備受煎熬,他恨過她,惱過她,怨過她。一切只源於她的視若無睹,他的愛而不得。

做人要有自知之明,三十而立的他,學不來死纏爛打,那就離開吧!他的愛是卑微的,卑微的不敢見光,一旦見光,她不露分毫情緒,而他只會莫名難堪和無地自容。

他是一個完美主義者,對情感太過苛刻,她在長達一年的時間裡都不曾注意到他,這讓他無比挫敗和無望,心結就是在那個時候滋生的。

他是傅寒聲,卻只敢在蕭暮雨病入膏肓時,出現在她的面前,不敢道一聲「愛」,說了,她不認識他,可能會以為他是一個瘋子,會以為他為了唐氏還真是無所不用其極,所以只敢用幌子契約了。

他原本已經放棄她了。她若真的能和蕭暮雨在一起,他學不會祝福,至少不會破壞。其實江安琪和她一點也不像,越接觸越不像,她們唯一的相似之處在於,她們都是半工半讀的大學生。她連唐家的錢都不要,又怎麼會接受他的錢呢?但江安琪比她聽話,因為他給錢的時候,江安琪會伸手去接,這很重要。

2007年,簽訂契約,他是為了讓她能夠好好活下去,但他起了貪念,起了廝守一生的貪念。他避忌她心裡有人,這也是貪念。

是他太貪心了。

不貪了,貪是萬惡根源。她若念著蕭暮雨,就念著吧!他掏心掏肺都不足以撼動她,他還能怎麼辦呢?他只盼她好好的活著,多些快樂。是他混淆了這場婚姻的本質,他是否快樂不重要,她是否快樂才重要。

她要去南京,好,去吧!山水居就在這裡,她知道回家的路吧?

如果重來一次,他還會強迫她洗掉紋身嗎?

他依然會這麼做,飛鳥是蕭暮雨,藤花是她。若那紋身一直在,他會堵心一輩子。蕭暮雨,她放在心裡念吧,別讓他知道,他看不見,心也就靜了。

他這麼想著的時候,忽然在想,馬上就快過年了,今年哪都不去了,過年期間排開一切應酬,他要給她親自包頓餃子吃。

那一年,他去餐廳看她,她端了一盤餃子給他,他吃得一顆心暖融融的,回到C市後,磨著母親教他怎麼包餃子,弄得滿身都是面,卻是笑容不斷,惹得母親在一旁不停的笑話他:「履善是越活越年輕了。」

婚後時有情緒起伏,不是越活越年輕,還能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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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來句題外話,明天加更,一萬五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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